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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封闭式基金分红风波调查 不少于1次等于1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 11:31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夏欣

  股市火爆着实让基金发了一把,发财后的基金却有两种态度:开放式基金大举分红,封闭式基金却“一毛不拔”。

  8月8日,嘉实基金旗下两只封闭式基金发布2006年中期收益分配预告:基金泰和基金丰和拟向持有人派发现金红利,每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分别为0.13元、0.10元。消息一出,封闭式基金全线反弹,丰和、泰和分别上涨6.52%和6.47%,位居涨幅前两位。

  基金持有人王源新小舒一口气,自己的公开

维权活动取得了小胜。

  博弈:不得少于1次等于1次?

  上半年的股市行情让封闭式基金净值有了很大提高。据银河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胡立峰测算,截至7月28日,54只封闭式基金净值总额合计1160.73亿元,封闭式基金取得343.73亿元的净值增长(包括未实现的利得和已实现的净收益)。预计整个封闭式基金已实现收益178亿元,也就是说,理论上可分红的资金有170亿元左右。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因此,很多基金公司一般只在年底分一次红,多数基金公司不愿意年中分红。“一是为了保持管理费收入最大化,二是看好后市,不愿意在眼下时点卖

股票。”一业内人士分析。

  另一方面,持有人的态度也不一致。 “只不过是早分还是晚分的事,年底分红的收益更有利于我们做报表。”某机构投资者告诉记者。

  相比之下,最着急的就数散户了。眼看着开放式基金此起彼伏的分红潮,基金持有人王源新坐不住了。他手中持有基金丰和2000份、基金泰和1000份。经过统计,王源新发现“封闭式基金分红远低于开放式基金分红,甚至相差6倍多”。

  在致函要求嘉实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却没有得到回应的情况下,王源新在网上公开征集两只基金持有人的投票权委托,筹备召开持有人大会。

  “中期分红有一定的进程安排与审批程序,这是由交易所规定的,不是我们说了算。”嘉实基金总经理赵学军深感委屈。“我们与基金持有人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我们必须以统一的公告形式告知所有的持有人,在分红公告之前,我们有义务保密。”不过8月8日,嘉实基金管理公司还是正式发布了封闭式基金的分红预告。

  “‘王源新事件’对我们构成了一定的压力。” 南方某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坦言。不过,他明确表示,该基金年中仍没有分红打算。“不分既不违规,也不存在道德风险。相反,中期分红,对基金公司来说,却有市场不确定性风险。万一下半年股市大跌,基金严重亏损,而中期分红已经把一年收益的90%全用光了,年底可分配收益没有这么多,基金公司可就违约了。”

  分歧:分红数量和点位

  虽然嘉实给出了分红预告,但王源新仍认为“分得不够”。以基金丰和为例。2006年第二季度报告显示,丰和已实现收益0.1539元;截至6月30日,单位净值为1.4354元,可分配收益0.2089元。“照此计算,0.1元太少了。”王的另一条依据是,国家规定,年度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

  对此质疑,嘉实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对记者解释:契约中所规定的,是在中国一个会计年度当中,已实现收益的90%。

  “嘉实目前发布的是中期收益分配预告,不是最后方案,实际分红还要以中期报表中的财务数字为准。但一般来说,不会低于预告数字。”胡立峰认为,嘉实之所以在分红时有些保守,“也许是为了年底分红留有余地。”

  “基金公司不应该以基金合同只规定一年分红一次来回避中期分红。封闭式基金持有人只能通过分红实现收益。因此,基金公司应该尽早启动中期分红,这是一个态度问题。”胡立峰认为,与开放式基金一年4~5次的分红相比较,封闭式基金一年一次的分红的确少了一点儿,尤其在今年的这一波市场上涨行情下,再不分红确实不合情理。

  某基金公司研究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封闭式折价率的存在,从理论上说,即使派发同样单位的现金,从持有人收益角度看,封闭式基金应该高于开放式基金。以40%的折价率计,封闭式基金收益比开放式基金高60%。

  不过,兴业证券研究员易林明没有这么乐观,他表示,能够实现分红的基金并不多。“因为多数基金没有现金流入。在这种情况下,分红势必迫使基金在现在的点位卖股票,这是谁也不愿意的。而且,大家都预计后市还要上涨。”

  监管:需要强制分红?

  银河基金公司旗下的一只封闭式基金——基金银丰早在今年5月就发布了分红公告。银河基金市场总监李国旺告诉记者,决定中期分红,这是我们综合考虑的结果。整体取决于三方面因素:一是投资盈利水平高;二是对下半年市场的看法不悲观,认为稳中有升;三是与持有人沟通的结果。当然,最关键的因素还是盈利能力。

  但是,除非专业人士,普通老百姓根本就不能分辨基金是否具备盈利分红的能力。所以,像王源新这样起而维权的持有人少之又少。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源新的法律顾问宋一欣建议:监管层应该加强封闭式基金分红制度的监管,使之经常化、定期化和净值比例化,使基金管理人能及时、全面地履行法律规定与契约约定的义务。并对同一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财务、分红等方面实行严格的分账监管,防止利益输送与故意不作为。

  胡立峰认为,修改基金契约中的分配次数简单可行,只需要基金公司与托管行同意就可以进行,一年分两次也就可以了。从时间上看,距离9月初的中期分红还有一段时间,如果基金管理公司愿意采纳持有人的建议,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话,时间上也完全来得及。

  “分红是持有人与基金公司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最终应该由市场决定,而不是由管理层设立硬性的分红规则。”某基金研究负责人认为,制定统一政策的一个弊端是,如果强制分红,也许对所有持有人来说是不公平的。由于出发点及立场的不同,有些持有人并不愿意在中期分红。“基金公司会充分考虑并权衡不分红的后果。持有人也可以通过市场决定是用手还是用脚对基金公司投票。”

  “其实,法律上也没有强制开放式基金的分红,但是为什么开放式基金分红次数多呢?说到底,原因很简单,开放式基金激励机制到位,压力大。不分红,持有人就会赎回。”胡立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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