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每日基金投资必读:8月11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11:31 新浪财经

  方信

  今日基金重要信息中基金分红的消息又多了起来,四家基金宣布进行分红。今日又一家混合型基金宣布提前结束募集,值得注意大是,这家基金是昨日才开始正式发行的,一天时间已经达到设立条件,今日基金管理人宣布提前结束发行。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50号文批准,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8月10日起开始发售。发售首日,投资者认购踊跃。根据投资者认购的情况,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为提高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根据相关法规以及《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06年8月25日提前至2006年8月11日,各销售机构当日业务办理的具体截止时间以其规定为准。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10002,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03年12月9日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截止2006年8月10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449,660,487.78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根据《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年8月10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再次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8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8 月18 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8月21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8 月18 日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8月2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8 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8月1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6年8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8 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七、咨询办法

  1、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发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天同证券、广东证券、金通证券、山西证券、光大证券、东吴证券、银河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天和证券、长城证券、华安证券、财富证券、平安证券、东莞证券、西北证券、世纪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国都证券、东北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18088。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efunds.com.cn

  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

  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请务必向销售网点或通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021-68644599 查询并办理变更手续。

  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3月17日。截至2006年8月9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414元。为及时回报投资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决定实施总第三次、本年度的第一次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复核,现将收益分配方案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80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届时发布的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8月17日

  2、红利分配日:2006年8月18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8月17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6年8月1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8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8月18日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2006年8月1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8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七、咨询办法

  1、中国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644599。

  3、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三次分红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宗旨,本基金决定进行第十三次分红。根据《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 年8月10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8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 年8月14日

  2、红利发放日:2006 年8月15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8月14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 年8月16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06 年8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 年8月14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6 年8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 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金额以2006 年8月14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份额,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份额以2006 年8月14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赎回金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 年8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 根据《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帐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100 元时,为降低投资人的转账成本,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份额。

  七、咨询办法

  1、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山西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14536 。

  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xyfunds.com.cn

  中银国际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支付收益

  中银国际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7日生效。根据《中银国际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国际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中银国际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8月10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7月11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8月10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6年7月11日起至2006年8月10日止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8月10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8月10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8月14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8月1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8月14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投资者于2006年8月10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0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im.com

  2、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银国际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华安证券等代销机构。

  鹏华价值优势基金开放场内、场外申购业务

  鹏华价值优势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05号文件批准,于2006年6月12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18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6年8月16日开始办理日常场外和场内申购业务(本基金简称:鹏华价值;基金代码:160607)。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6月9日《证券时报》上的《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鹏华价值优势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份额发售公告”)和《鹏华价值优势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3、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本基金。场外申购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场内申购通过场内代销机构办理。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本基金申购业务安排

  (一)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开放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申购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二)申购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申购的数额限制

  场内申购的申报单位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场外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我公司直销中心场外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通过“鹏友e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暂不受此限制)。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上述金额限制并及时公告。

  (四)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1.5%。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和要求,制定各类基金促销计划、针对通过特定交易方式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基金促销活动。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费率的调整。

  2、基金管理人也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相关费率或收费方式。

  3、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二、开放申购后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6年8月1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6年7月28日向所有鹏华价值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邮寄了《交易对账单》和《“鹏友会”通讯》,如果您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收到此资料,请及时与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请投资者收到对账单后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

  电子邮件地址: service@mail.phfund.com.cn

  五、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汇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

  北京分公司电话:(010)88082426

  上海分公司电话:(021)58825962

  (二)代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n

  (2)交通银行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深圳发展银行

  客服电话:95501

  公司网址: www.db.com.cn

  (4)兴业银行

  客户服务热线:95561

  网站:www.cib.com.cn

  (5)证券公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国信证劵 、申银万国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 联合证券 、长江证券、平安证券、湘财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山西证券 、齐鲁证券、东海证券、兴业证券、长城证券、中信万通证券、金通证券、上海证券等。

  2、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风险控制要求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以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业务。

  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登载。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4、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相关业务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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