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25日16:27 新浪综合

  来源:微信公众号 王群航

  公募FOF即将获批,预计其中可能会有较多的产品属于内部FOF。日前,某公司在介绍其对于FOF的管理时,有大致如此的说法:仅用公开的净值数据、季报重仓数据分析基金,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现象。

  而在FOF2.0时代,可以通过高频率交流和实时持仓数据,实现全方位评估。----这些说法,大概率地是某公司的人在介绍自家内部FOF的未来优势吧,尤其是“实时持仓数据”,多么扎眼啊!他们这些所谓的“优势”合规吗?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第九条是这么规定的:“除ETF 联接基金外,基金管理人开展基金中基金业务,应当设置独立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制定业务规则和明确相关安排,有效防范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行为。”

  证监会煞费苦心建立起来的规范制度,难道就这样轻易地被某公司的FOF2.0给攻破了?击碎了?或者说,“高频率交流和实时持仓数据”不属于“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行为”的范畴?或者说,某公司尚未建立起与管理FOF相关的“业务规则”、没有“明确相关安排”?

  我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有误。不过现在,问题来了:内部FOF将会被如何管理呢?如果未来真的是上述那样,那么,我是否该建议一下:暂停对于内部FOF的批复。暂停一下,待大家想明白了也不迟。

责任编辑:金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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