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曝出的“老鼠仓”案件,至少暴露了基金公司存在用人失察、内部风险控制失灵、投资者风险警示机制失灵等三大问题。因此必须加大追究基金经理的法律责任,让基金公司就“老鼠仓”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主动问责。
本报记者 姜业庆
用风声鹤唳来形容基金业目前的状况一点也不为过。5月18日,一位在京基金公司的市场部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有些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变得草木皆兵了,甚至连原有的微信群也退出了,深怕不慎透露了相关信息,最终导致监管机构查到自己。这得从5月9日说起,当天下午,证监会[微博]通报了三起资产管理行业相关人员涉嫌老鼠仓案件,获利高达2000万元,其中公募基金经理两位,分别有光大红利钱钧、嘉实和上投的欧宝林。而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年底至今,被调查或传闻涉嫌老鼠仓的基金经理已多达数十位。如春节前易方达原副总经理陈志民被曝携款跑路,去年冠军基金经理厉建超3月份被查,五一前华宝兴业原基金经理牟旭东被查,最近又传华夏基金[微博]与海富通基金经理也涉嫌老鼠仓。同时金融资管业有近50人正被调查。这意味着,涉案人员已由以往的基金经理个人,扩展到上游研究员、后台交易员,甚至下游的托管银行人员,并波及保险资管公司。
“这反映出很多问题。 ”申银万国[微博]市场研究部总监钱启敏告诉记者,这暴露出基金公司在信息披露、盈利模式、责任追究等方面都存在相当的漏洞。
“这个制度的执行漏洞在哪,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如果不能盲羊补牢的话,那么前仆后继的情况只能继续上演,基金经理也成为一个高危职业。”钱启敏强调。中欧基金[微博]董事长窦玉明日前在谈到老鼠仓频发时表示,这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因为现在很多基金公司股东绝大部分都是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总体任期制才三年五年,都追求短期目标,基金经理难免追求短期。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则分析,频繁曝出的“老鼠仓”案件,至少暴露了基金公司存在用人失察、内部风险控制失灵、投资者风险警示机制失灵等三大问题。因此必须加大追究基金经理的法律责任,让基金公司就“老鼠仓”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主动问责。凯石投资张剑辉告诉记者,尽管近期老鼠仓频现是监管层运用大数据监察的结果,但也凸显监管层坚决执法的决心。只是这还远远不够,“老鼠仓”稽查一般采取事后监管的方式,缺乏过程监督和识别。虽然相关的法律已经相对完备,仍需加强事前、过程监控,这样才能将事后监控的风险降至最低。同时,道德风险难控重在制度违约成本过低。
“老鼠仓”凸显从业人员道德约束不高,但以道德标准去谴责和看待出事的基金经理和基金公司显然于事无补,且随着近几年投资总监、高管的老鼠仓频现,就足以说明道德谴责有多乏力。虽然此前对“老鼠仓”有处罚,甚至列入刑法,但是,相对于被抓的可能性和获得的收益,违规成本很小。在此条件下,该如何规范?钱景财富副总经理、研究中心主任赵江林表示,最近监管部门加大了对“老鼠仓”的调查、打击力度,主要利用大数据的手段,将以前有过老鼠仓行为的交易挖掘出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显示了监管部门整顿基金行业的决心。赵江林认为,如果“老鼠仓”成为行业普遍现象,投资者将会对基金行业失去信心,基金行业就会走向衰落。目前基金公司还没有出台能够有效应对“老鼠仓”的办法,观察美国成熟市场多年以来对付老鼠仓的办法中,最有效的还是严刑峻法,提高“老鼠仓”的违法成本,并且加强查处力度,通过奖励举报等措施来威慑“老鼠仓”事件的发生。赵江林为此建议,根治“鼠患”还需多管齐下。首先是严格监管,并且要长期化、常态化。其次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形式,解决证券市场改革和监管执法面临的制度问题。此外,一些业内人士也建议,应当建立起对基金公司的追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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