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利案始末

2013年10月30日 03:41  上海证券报 

  ●2010年10月25日

  重阳投资发布公告称:“重阳投资首席投资官李旭利先生由于身体原因和自身的安排,已于近期辞去该公司的职务,正式离开重阳投资。”

  ●2011年8月13日

  李旭利在北京被拘押。

  ●2012年6月12日

  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审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2012年11月23日

  上海市一中院作出刑事判决,李旭利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万元,违法所得1071万余元予以追缴。

  ●2012年12月3日

  李旭利向上海市高院提交《刑事上诉状》。

  ●2013年5月23日

  二审开庭,李旭利翻供,检方撤回一份证词。

  ●2013年10月28日

  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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