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5日
重阳投资发布公告称:“重阳投资首席投资官李旭利先生由于身体原因和自身的安排,已于近期辞去该公司的职务,正式离开重阳投资。”
●2011年8月13日
李旭利在北京被拘押。
●2012年6月12日
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审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2012年11月23日
上海市一中院作出刑事判决,李旭利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万元,违法所得1071万余元予以追缴。
●2012年12月3日
李旭利向上海市高院提交《刑事上诉状》。
●2013年5月23日
二审开庭,李旭利翻供,检方撤回一份证词。
●2013年10月28日
二审宣判,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