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上诉一案”二审今日开庭,中国证券网财富管理专区记者会在现场做图文直播。中国证券网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庭审期间,除谈及所谓“受迫”认罪时落泪外,李旭利本人情绪稳定。
【上午庭审总结】辩论焦点:排除非法证据 李旭利当庭哽咽
中国证券网记者在上海高院发回现场报道,今天上午的庭审,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相关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辩论。
在此前的庭前会议上,李旭利辩护人申请排查李旭利所有有罪供求及李旭利妻子袁雪梅的相关笔录。
而检方坚持不排除所有有罪供述。需要指出的是,检方表示,经过调查,不认为李旭利妻子袁雪梅的笔录再适合作为本案证据,因此决定予以撤销,不再作为本案指控所用。也正是由于二审不再就袁雪梅的笔录进行调查,因此其未作为证人出现在上午的庭上因此,上午的辩论主要集中在李旭利有罪供求的非法证据排除方面。
【控辩双方】辩方:提供信条和录音 检方:无罪辩护“令人费解”
辩护律师出具了2013年2月21日及5月15日会见李旭利时的笔录,指出李旭利上诉是因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对证据认定不公。
辩护人表示,李旭利此前交代与李智君通电话一事并不存在,是迫于公安人员对其表示“如不承认就将你妻子羁押”的压力,考虑到当时自己的孩子不到七岁,担心无人照顾,遂希望以配合公安的态度争取较轻审判并保全家人。
辩护人同时出具了三封李旭利分别写给妻子袁雪梅和李智君的信条(及录音),希望从中证明李旭利所做有罪供述并说服妻子和李智君配合的行为都是基于上述压力。
辩护人陈述完毕后,李旭利主动要求发言,并称去年8月14日所做有罪论述实属无奈,他表示当天经侦人员在审讯时告诉他,他妻子和舅子同时也被传来问询,如果不承认,会将其一并羁押。“当时我家里已经没有大人,我的小孩只有六岁,一个人在家已经一天,我实在没有办法”,言及此事李旭利情绪激动,有些哽咽。
针对李旭利本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论述,检方回应称,李旭利相关材料均于一审之后提出,但在其被羁押期间即有律师参与,且一审李旭利所作为无罪辩护,却未在一审期间提供相关材料,“令人费解”。
对于针对袁雪梅的调查,检方认为作为案情相关人员,公安机关对其调查完全有必要。尽管对李旭利的个人感情表示同情,但犯法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警方证人】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探长:李旭利做过两次口供更改
值得一提的是,在辩论过程中,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探长王勇作为李旭利一案主要侦查员,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
王勇在回顾主要案情时表示,证监会2011年7月将案件移交上海市经侦队,8月13日晚经侦队在北京将李旭利抓获并带至北京经侦队进行程序性问讯,第二天押解回沪,一开始李旭利不承认犯罪,经过审讯最终承认利用未公开信息指示李智君购买相关股票。
此后问讯过程中,李旭利做过两次口供更改,一是将与李智君通话的时间由4月7日改为4月6日晚;二是由李智君直接打电话给李旭利,改成李智君打电话给袁雪梅,期间李旭利接过电话与李智君对话。
至于辩护人所举信条和录音,王勇表示,李旭利担心媒体关注过多希望尽快结束问讯,当得知李智君并不配合承认相关案情时便主动提出要予以劝说。
此外,庭上辩护人还就明知李智君与李旭利并非近亲属关系不应通信,讯问李旭利时还有谁参与等方面向证人提问。对此,王勇并未直接回答。
11半左右王勇退庭,上午庭审结束,法庭将在下午1点30分继续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