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基经理马喜德被诉
老牌基金公司易方达前基金经理马喜德,在银行任职期间曾挪用35亿元案(详见本报4月20日A32版转载报道)引发基民关注担忧。继4月19日声明后,4月21日易方达基金[微博]发布新说明。但该说明中的“不知情”说法引发基民新质疑。扬子晚报记者昨就此及投资者权益维护问题,采访基民、易方达公司、律师界及债券基金界人士。
公司说明
公司不知当事人请事假,竟是因为出庭受审 涉嫌损害易方达利益117万元
继4月19日晚间声明称事件“基本属实”、“暂停马喜德相关基金经理职务”后,4月21日易方达公司再次发布“关于马喜德涉案有关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说明”新要点包括:1.马喜德于2008年5月被易方达聘用,涉案行为发生于2008年3月至12月。据起诉书马案中涉嫌损害易方达基金利益交易1笔、金额117万元。
2.截至4月19日媒体披露,马喜德未向公司报告涉案情况。3月11-13日马喜德以亲属病重为由请事假,因此,其3月11日出庭公司未发现任何异常。3.4月19日下午,公司向马喜德核实其3月11日受审情况确认属实。4.除马喜德外,公司没有其他人员涉及此案。
基民质疑
如此大事公司不知情,风控差了吧? 涉嫌损害只有117万元?怎么赔偿?
尽管“说明”对“未能及早发现马喜德涉案事件及由此引发投资者的不安深表歉意”,也有网友称赞易方达“处理速度比较快”,但更多网友对“不知情说”怀疑。如网友“寻找岸标”称:“3月至今一直仍担任多个基金的基金经理,基民可以起诉易方达吗?”网友“南京未完待续”质问:“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司法机关到底有没有与易方达公司沟通过?”“涉及管理4只基金的基金经理,管理的资产达几百亿之多,涉及多少人的身家性命啊!”
南京基民夏先生买过易方达股票基金和300指数基金,看中的就是“老十家”的信誉。他也认为“不知情说”匪夷所思。“若真不知情,说明公司风控太差;若有意隐瞒,更让基民心寒。”此外他怀疑117万损失的认定与赔偿问题,“涉案金额35亿元,涉及易方达只有117万?”
连线易方达
此前真不知;已对117万自查没发现问题 若法院认定是损失会赔偿基民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致电易方达。宣传策划部的胡女士和艾女士回答说:公司的确此前真不知情。记者又提出另外两个问题:1.对涉嫌损害易方达旗下基金利益的117万元,公司有没有通过自查发现?2.由于马喜德事件造成的损失,比如上述涉嫌受损利益,对基民有何说法?
艾女士回答说,公司平时也自查,事件后又就所提及的117万元自查。自查发现,若独立去看公司内部账,这笔交易没有发现问题。对于赔偿问题,她回答:公司将尊重法律判决,若法院认定是损失,公司会有所担当,有所赔偿。
业内说法
要么真不知情,要么打“擦边球” 债券扫黑是圈内热议争议话题
“近期债券基金扫黑是圈内热门话题。”一位基金业内资深人士惋惜地说,“马喜德管理的4只基金业绩还是不错的”。
扬子晚报记者也查到,马喜德2008年出任易方达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货币市场基金和稳健收益债券等多只基金的基金经理以来,成绩可圈可点。以稳健A为例,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07%,远超业绩基准7.54%;稳健B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为28.77%,也远超业绩基准7.54%。上述业内人士介绍,近期债券扫黑大案多与“代持”有关。“代持”通俗理解是债券交易的一种创新做法,据他所知多家参与者都使用,但是否合法合规还存争议。通常其用于规避监管。近期扫黑案出现,与监管整肃有关。
对易方达“不知情”说,他认为存两种可能。一是真不知情,因马涉案时间大多在进易方达前,系银行任职时所为。二是公司可能知道,但案子还在审理,没判处马喜德有罪,因此可以打“擦边球”,这不算严格违规。
律师说法
之前接触案例,到受审阶段单位都知情 基民若维权首先要有损失
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纲律师介绍,在他以往接触的案件中,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因防止串供,可能会对嫌疑人单位保密。但到出庭审理阶段,通常会通知家属和单位。若是涉案与职务密切相关的,更是100%会到单位调查,单位不可能不知情。因此他也对易方达“不知情说”感到不解。
但目前基民想索赔还不是时机。因为索赔第一要有证据证明,该基金经理行为对投资者资金造成损失。
若基民能证明基金公司的确延迟披露,并且延迟披露与自己损失之间存因果关系;或能证明上述117万确实对自己造成损失,那么可以向公司索赔。 实习生 孙怡雯 扬子晚报记者 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