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赵娟 4月22日,易方达基金[微博]公司总裁刘晓艳就公司货币基金经理马喜德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召开媒体沟通会。
根据检察院起诉书,马喜德等人涉案金额总共高达35亿元,其中涉嫌损害易方达旗下基金利益的交易有1笔、利益金额117万元。
刘晓艳表示,易方达对马喜德涉案并被取保候审一事是由4月19日媒体报道后才知情,目前公司已注销其基金经理资格,该案仍未宣判,如果最终法院认定此笔交易损害基金资产,公司会承担相应责任。
易方达部分公开了此笔涉案交易的细节,而其最终如何判定也引起了债券投资圈的广泛关注。一家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认为,从公开的这单笔交易看,法院如何判定此笔交易和后续违法交易的关联性是关键,此案的审判对债券投资行为的规范具有指导意义。
而对于易方达,在职基金经理、投资骨干已被涉案起诉并取保候审可能一年之久,公司并不知情,这应是这家大型基金公司近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事件。
涉案交易发生在任职首日
已公开的检察院起诉书内容显示,马喜德等人的涉案行为发生于2008年3月至12月。而易方达强调,马喜德等人涉案总计35亿元中,仅有一笔发生在该公司,并公开了交易记录。
2008年5月,马喜德加入易方达,7月1日正式开始管理易方达稳健收益和易方达货币两只基金。但正是易方达公开的部分交易记录透露出,马喜德的涉案时间恰恰是在公告他刚刚出任基金经理之际。
交易记录显示,“易方达稳健收益基金按99.2921元的全价价格分销买入080010国债,持有5天后于上市首日以99.3564元全价价格卖出该券,相当于以4.73%的约定借贷成本融出资金,而同期7天回购利率均值为3.2643%,基金获益199252.11元。此后四个交易日该国债的中债估值全价分别为99.1142元、99.1664元、99.1787元、99.0512元。根据检察院起诉书,同案人员之后再次卖出该债券获利117万元。”
这一段交易记录中暗含三点关键信息。
首先,涉案标的透露了涉案时间。WIND数据显示,080010国债于正是于2008年7月1日上市,而马喜德在“持有5天后于上市首日”卖出债券。也就是他在上任易方达基金经理的第一天,即出现了可能的违法交易。
第二,从易方达选择公开此笔交易的这部分数据看,易方达意在强调,该公司仅涉案一笔交易,且该笔交易并未直接亏损,反而为基金持有人带来了199252.11元的盈利。
从其描述看,该笔交易为“打新债”交易,其按照认购价格99.2921元买入,上市首日后卖出价为99.3564元。相当于“以4.73%的约定借贷成本融出资金,高于同期7天回购利率均值为3.2643%”,这看似是一笔无风险收益。且易方达又强调,其卖出价格高于随后四个交易日的中债估值。
不过记者咨询多位债券投资人士,他们大都表示,上述单笔交易披露的数据的确难以判断交易是否存在问题。
银行间市场债券价格涉及估值全价以及平均结算全价等,加权平均结算全价为实际成交价格不过还涉及到每笔的交易量,一般不剔除异常交易。
WIND数据显示,7月1日当天,080010国债当天的估值全价为99.1424元,低于其卖出价20多个基点,不过其当天真实成交的加权平均结算全价为99.7904元,反高于其卖出价约40个基点。而就在7月2日,其加权平均结算全价最高为100.2649元。
一位基金经理指出,这笔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估值价格偏差不大,问题可能不大,但如果和加权平均结算全价差别大,就还要对比当天的债券价格的逐笔结算价,有时候中债估值也存在偏差,还要对比当天同期同类债券的成交价,还可以看做市商的双边买卖报盘价格。
但是,易方达并没有公布更多的细节。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基金部的监管标准是,基金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一旦偏离超过中债收益率曲线上下30个基点,即被视为异常交易,中债登公司每周与证监会交换数据,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对异常交易作出说明。相对比,央行将债券价格与其估值偏离2%以上即200个基点,界定为异常交易。
在债券一对一的撮合交易中,每一笔债券交易价格还受到当日利率和交易方资金供需的影响。例如,如果基金遭遇大笔赎回,可能导致资金需求急迫而大幅低于估值价格卖出债券,此种情况被认为属于合理交易。
刘晓艳在媒体沟通会上表示,2011年公安机关曾到公司调取过一些交易记录,但当时的交易记录“公司内部看不出什么问题”。
由此,第三,最重要的一点在于,紧随此笔交易的“同案人员之后再次卖出该债券获利117万元。”也就是说,这117万元不发生在上述这笔交易中,关键是卖给了谁,而此前的这一笔交易是否为掩盖后续交易行为的虚假交易?
刘晓艳强调,目前案件仍未宣判,公司最关注的是是否侵害了持有人利益,而如果法院判决其交易行为侵占持有人利益,易方达将承担对相应责任。
判断一笔债券交易价格偏差是正常的流动性问题引发还是虚假交易历来是监管难题。
绝大多数基金公司内部都会规定,不能与丙类账户做交易,而实际上,丙类账户本没有交易资格,可见的交易记录都是丙类账户委托的甲类或乙类账户。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此案涉及一家名为“长沙摩根公司”,马喜德、蔡国辉等人故意串通、互相配合,多次利用银行、任职公司的35亿资金购买债券,然后即是安排摩根公司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获利4900万元。这家公司很可能也是该笔交易最终的“受益者”。
许多从业人员都留心了此案的这些细节,上述投资总监关注点在于,通过公开的这一笔难以认定一定有利益输送,关键是与接盘方卖出获利是否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就属职业道德问题,如果有,就涉嫌职务侵占罪。
在他看来,而此案前后交易隔离的判定对今后债券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和制度建设都有指导意义。
记者了解到,同样近期被爆的万家基金邹昱被调查事件中,邹昱可能涉案的是在债券交易中个人收取返点,涉嫌商业贿赂罪。
根据媒体报道,此案共有马喜德、蔡国辉等4人涉案,其他人员在押,马喜德一人取保候审,马喜德主要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和专业知识,负责涉案债券交易的指导。
易方达坚称“不知情”
4月19日,直到湖南一家媒体报道此案时,马喜德正在出差的飞机上。
而易方达的说明称,截至4月19日媒体披露此事,马喜德本人从未向公司报告其涉案情况。甚至,2013年3月11-13日马喜德出庭时,是“以亲属病重为由请了事假”,“公司并未发现任何异常。”
“当时很震惊”,刘晓艳称。
当天,易方达通过与相关媒体媒体联系,根据媒体提供的线索,和法院联系最终确认此事。
不过,刘晓艳亦坦言,2011年公安部门的确曾来公司调取过数笔交易记录,但并不知道是在调查什么案件,公司内部也进行了排查,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易方达基金人士称,并不知道马喜德何时被取保候审。
实际上,2012年,业内曾多次传言,易方达旗下货币基金经理可能在接受调查。
根据媒体报道,“2011年,审计署在调查债券公司交易情况时,发现了长沙摩根公司的非法牟利行为”,“而在案发时,马喜德便主动自首,并退还了2000多万的获利,后被取保候审。”
也就是说,很可能此案已经立案调查一年之久,而马喜德亦被取保候审一年之久。而这期间,在接受过公安部门取证,并有市场数次传言后,易方达基金为何没有去相关法律部门核实情况,不得而知。
在马喜德2008年的任职公告上,还写有“从未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符合基金经理的任职条件”的字眼。
根据证监会相关法规,受过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的不能申请基金从业资格。
易方达基金表示,在聘用基金经理前通常会要求对方原供职单位出具一个诚信证明。
在2008年5月前,马喜德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金营运部人民币交易处投资经理、金融市场部固定收益处高级投资经理。
易方达表示,此案曝光后,即对公司所有内部交易记录都进行了内部自查,2009年后,固定收益市场的一些交易规则完善了很多,自查没有其他发现。
近年来,易方达基金在公募基金行业内发展势头原本一直较好,截止今年1季度末,其管理规模为2469亿元,业内排名第三,其中固定收益产品约750亿元。今年发展货币基金还是其重点产品方向。
一位债券基金经理不无感叹,如果此案不能尽快宣判,易方达的信誉恐将受损。
北京一位基金业资深人士看来,与证监会相比,央行对银行间市场的监管标准相对更宽,中债收益率上下200个基点的区间内,保险、银行、券商等机构更加铤而走险,大量的“资金虫子”在债券投资领域存在,在这种行业潜规则下,机构的管理标准也没有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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