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债券基金黑幕
财经国家新闻网记者 汤雅婷
越来越多的信息显示,一场由高层发起的金融监管调查正在广泛而持续地影响银行、基金、券商等机构。
万家基金公司债券基金经理交易违规或是被牵涉在内的案例之一。
“这并不是个孤立事件。”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对记者说:“一切才刚刚开始,还远没有结束。”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杨辉最近也被监管部门调查。接近杨辉的知情人士透露:“他一个月前已经‘进去了’。”但是否同样因为债券交易违规还无法确定。
中信证券4月16日下午对记者回应称:“杨辉因个人原因接受相关调查,未涉及公司,具体情况尚不了解。”
导火索万家基金
4月15号,万家基金旗下分级基金里的杠杆债券基金万家利B(150038),在债市基本面完好的情况下,午后2点之后突然放量大跌,收盘跌幅2.84%。当天上证指数下跌1.13%,万家利B的跌幅超越了不少股票型分级基金。此外,相较此前每日约几百万的成交额,当日成交近1亿元万家利B明显遭遇机构投资者“砸盘”。这一诡异的表现引起市场高度关注。
随后有消息传出,该基金放量大跌源于其基金经理邹昱被监管部门调查,而保险资金更是大笔赎回万家旗下固定收益基金,规模高达20亿元。根据年报,持有上述债券基金最多的三家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国平安[微博]、太平洋、新华人寿。
有媒体报道称,担任万家基金固定收益部总监、万家添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和万家14天理财基金经理的邹昱因债券操作违规,涉嫌利益输送,已被监管机构带走协助调查,本人也被控制。记者拨打他的手机,已经处于关机状态。
4月16日上午,万家基金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更换基金经理等事项的说明。邹昱离职被证实,基金经理朱虹、孙驰将接管邹昱所管理的三只基金。
4月16日下午,万家基金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公司截止目前并未接到任何监管机构的调查。邹昱因个人原因暂时无法履职,只涉及个人问题,不牵扯公司其他人员。邹昱本人目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还有待核查。”
“至今未联系上邹昱本人,虽然不排除被调查,但公司并没有接到来自监管层的通知,也没有监管层人士来公司调查。”万家基金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债券交易潜规则
据一位接近邹昱的基金公司人士了解,作为债券基金经理,为了追求高收益,主要涉嫌违规代持养券。
所谓“代持养券”是指投资机构以现券方式卖出债券后,跟交易对手私下签订协议,在将来某一时点以接近当初成本价重新买回该笔债券。以买回债券的期限进行划分,期限较短的称为“代持”,不断滚动续作、期限长达数月甚至数年的称为养券。
据了解,银行是目前金融机构之间做债券代持的主体种类,除此之外,券商、基金以及投资公司等,都是代持的主要需求方。
很多机构把一些债券“养”在别处,不占用自己的投资额度,而其交易对手则通过双方预先商量好的买卖价差来赚取“好处”,事实上并不承担债券的价格风险。“养券”往往会使得债券的成交价和市价产生较大的偏离,直接导致异常交易价格的出现。对于这种违规行为,监管层此前就多次严厉打击。
“对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来说,投资范围有限,如果按照规定进行投资,基金只能获得平均收益,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就选择债券代持。”上述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对记者说,证监会对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规定是,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对于资金拆借方来说,代持收益很可观。市场代持协议签订的成本一般是在7天回购利率的基础上最低加20BP(基点)左右。但代持的利息收益通常会好于回购的收益,至少超过回购利率的50BP。
“还可以通过多轮代持放大杠杆,比如买入债券,找人代持后获得资金,继续买入债券找人代持,1亿的资金可以放大到几亿,获得超额收益。”一位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对记者说,利用短期利率与长期利率利差来放大杠杆做券,牛市中风险体现不出来,市场不好的时候就难说了。”
有业内人士猜测,去年到今年邹昱管理的债券基金代持规模放大了整整一倍,或因后续申购资金不足导致无法接回放出去的债券而出事。
上述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对记者说:“如果代持行为只是公对公的话,其实是行业的一个普遍现象,就算被查也不会闹这么大动静。但还有一种情形是,基金经理在外面养的券积累了很多的收益,并将这些收益通过交易手段转化成自己‘私有’,或与代持机构‘分成’,就属于利益输送了,是违法行为。”
丙类账户的秘密
“银行间丙类户也是债券市场中一个风险点,通常是主导利益的核心。”一家大型国有银行金融市场部交易主管对记者说。
目前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账户分为“甲类户”、“乙类户”和“丙类户”。甲类为商业银行,乙类一般为信用社、基金、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则大部分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一般而言,上述账户都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实施一级托管。我国有相关规定,丙类户不允许直接参与债券交易,必须通过甲类户账户进行代理结算。
“丙类户很多是一些投资公司,注册门槛较低,有些资本金只有一两千万甚至几百万。不排除有债券基金经理或券商资管人士自己在外面注册成立公司通过‘丙类户’参与银行间债券交易。”上述银行交易主管透露。
据了解,一些丙类户游走于一二级市场,拥有丰富的渠道。企业发行债券时,丙类户在与承销团成员签订关于分销数量及利率的协议之后,获得相应新券,然后在二级市场卖出。
实际上,有不少丙类户是依靠“空手套白狼”的方式赚取债券“点差”而盈利的,都是由银行来垫资。甚至还存在金融机构直接低价卖出、高价回购债券等形式向丙类户直接送钱行为。
在去年曝出的富滇银行倒券风波一案中,该行金融市场部原总经理李坤等人通过朋友的公司申请非金融机构法人的丙类户,由富滇银行为其代理债券结算业务,前中后台与外部相勾结实施利益输送。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要求各家商业银行暂停债市丙类户垫资、无实际资金往来的撮合及代持三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