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拓谈老鼠仓作案动机:对监管不准炒股有抵触情绪

2013年02月27日 07:20  信息时报 
原好望角投资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投资副总监郑拓(资料图)原好望角投资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投资副总监郑拓(资料图)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 昨日,原交银施罗德基金[微博]经理郑拓“老鼠仓”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其犯有非公开信息交易罪,非法获利1240万元,成为迄今被指控“老鼠仓”获利金额最高的“基金硕鼠”。出庭受审的还有他的前妻、加拿大籍的夏伟红,以及夏伟红的妹妹夏伟玲。

  公开资料显示,郑拓今年45岁,复旦大学本科毕业,后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获MBA,先后在海富通和交银施罗德担任基金经理。2007年3月,他加盟交银施罗德并实际负责交银稳健基金投资管理工作后,该基金取得并保持了晨星两年期和三年期五星级基金评价,并在《福布斯》发布的2009年中国基金排行榜中被评为十大最佳股票型基金之一。2009年9月,郑拓离开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10月与原同事陈晓秋一起投资1000万元创立上海好望角投资公司,加盟私募大军。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郑拓和前妻及妻妹预谋后,利用担任交银施罗德公司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稳健基金”)经理的职务便利,在稳健基金股票买卖的信息尚未披露前,借用前妻嫂子原某开设在哈尔滨和北京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郑拓管理的稳健基金买入相同股票,从中牟利。在2009年2月28日到8月20日期间,郑拓等3人采用上述方法买入“保利地产[微博]”等11只股票,成交280余万股票,交易金额4600余万元,获利人民币1200余万元。

  2012年4月,郑拓等3人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经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对于作案动机,郑拓回顾称,两方面原因促使他实施此类交易。一方面,既然自己投资能力较高,除了给基金赚钱,自己也可以赚一点。另一方面,当时的监管不允许基金经理及家属买卖股票,自己对此规定有抵触情绪。郑拓还强调,在案件中投入的资金主要由前妻掌管,自己主要负责操作股票,从未参与过调拨资金的过程。

  检察院认为,郑拓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郑拓为主犯,夏伟红、夏伟玲为从犯,且均能如实供述罪行,建议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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