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李婧姝 金证券记者 管伟
基金业热议的“浮动收费制”细节终于出炉。22日,证监会正式公布《关于修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未来基金公司可以在产品设计时自主采用多种收费模式和收费水平,基民将有更广泛的投资选择。值得关注的是,今后短炒基金将可能被收取惩罚性服务费。
业内人士认为,市场化、差异化的销售费率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在销售环节增加竞争可以吸引投资者,而提高惩罚性赎回费用可以减少新基金销售中出现资金“快进快出”现象,保护长期投资者利益。然而,基金3%的上限费用基本没作用。但是惩罚性赎回费用会立竿见影,对普通投资者实质影响不大,但有心理伤害。
销售费率有望自主定价
根据修订意见稿,今后基金公司可以在产品设计时自主采用多种收费模式和收费水平,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进行差异化收费,对于同一类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定价,基金销售机构也可根据自身服务自行决定优惠水平。
据《金证券》了解,在目前允许货币市场基金和部分债券基金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础上,未来将进一步放宽收费基金种类,允许各类基金采用此种收费方式;同时,不论采用何种收费方式,单次总申(认)购费与销售服务费合计不得超过3%,以防止基金销售机构定价过高影响投资人权益。
惩罚性赎回费或成强制规定
新规中,为避免投资人的频繁交易对长期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将对惩罚性赎回费的选择性规定修改为强制性规定。其中,对于收取销售服务费用的股票基金(不含ETF基金)和混合基金,应当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5%以上的赎回费;对于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股票基金(不含ETF基金)和混合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以上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以上的赎回费。上述赎回费均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不过,基金公司对销售费用自主定价并不意味着销售费用可以无限降低。
基民不满赔钱还要被罚钱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渠道人士在接受《金证券》记者采访时称,基金公司在销售新基金时打折虽然可以吸引客户,但对销售机构的利益造成了损害,销售费率无限降低可能的结果就是渠道没动力卖新基金。这对于没有强大渠道的基金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大致命伤害。
深圳一基金人士则表示,新规提高惩罚性赎回费用可以减少新基金销售中出现资金“快进快出”现象,保护长期投资者利益。
他说,“基金公司按规模提取管理费的盈利模式导致新基金发行时频频出现帮忙资金的身影,往往在帮完之后就溜之大吉,一方面基金公司要为帮忙资金支付高额费用,增加发行成本;另一方面有些基金在封闭期就已开始建仓,一旦打开,帮忙资金大举退出就会对收益造成影响,最终损害的是持有人的利益。”
微博名为“海通柳玉”的网友评论称:“证监会欲在基金销售费上动刀:3%上限基本没作用,但算上尾随佣金可能离上限不远了(应该加强信息披露,让投资者明白管理费哪去了);惩罚性赎回费作用立竿见影,对普通投资者实质影响不大,但有心理伤害;丰富收费方式是件好事;至于促进市场化,少管制即可。”
买股基一年不赚7%就白搭
《金证券》记者了解到,目前基民购买股票型基金的大致费用是这样的:管理费率为1.5%,托管费0.25%,申购费率为1.5%,赎回费率为0.5%,这样算下来,投资者购买一只基金每年的费用是3.75%。与银行的理财产品相比,基金收取的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还是相对比较高的。
有精明的投资者算了一笔账,现在银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是3.25%,而认购基金的所有费用为3.75%,如果基民认购的基金一年下来不赚钱,不但要损失认购赎回及管理费等费用,还要赔上一年期的利息损失,一正一反,正好亏损7%。如果亏损,那就更不要提了。
海外基金收费下降是趋势
在国内基金费用居高不下的同时,海外的基金收益正呈下降趋势。
一位华尔街金融人士告诉《金证券》记者,以A股股票型基金为例,2001年之前只有封闭式基金时,股票型基金管理费是2.5%,后来有了开放式基金,股票型基金费率下调至1.5%,此后10多年市场跌宕起伏,1.5%收费标准一直未有变动。而2011年美国股票型基金的资产加权平均费率为0.79%。
该人士说,从海外经验来看,主要发达国家共同基金均采取固定费率制度,相比较而言,中国的基金管理费用高于美国。美国的共同基金和对冲基金费率都在不断下降,从1980年至今下降了50%,“在美国认购一只基金,管理费加上认购赎回费,投资人承担的总成本大致不会超过2%。”
不但欧美地区的基金费用普遍低于2%,中国香港地区的基金也普遍低于2%。据了解,香港基金公会公布的几种基金管理年费为:债券基金年费率为0.5%-1.5%,股票基金年费率为l%-2%。
“相比而言,A股基金管理费浮动空间显然要小得多,同一类型的公募基金的管理费几乎固定。”上述华尔街金融人士说。
北京一位基金公司内部人士坦承,基金费率的设置实际上是对投资者的利润水平进一步形成了侵蚀,尤其是持有时间较短的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