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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治理迎来新机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5日 00:59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黄莹颖

  人才流失一直是困扰基金业发展的重要问题,这一问题或因近日推出新政策改变。业内人士认为,新规不仅将推动基金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员工持股上也可能迎来突破。

  推进股权激励

  根据修订草案,“基金公司5%以下股东的审核将取消。”分析人士指出,此举实质上为基金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扫除了障碍。一家大型基金公司高管对中国证券报(微博)记者表示,“有了这一新规,下一步可以争取股东同意做适度的股权激励计划。”

  相对于其他行业,基金业属于人力密集型行业,然而,这种人力资源的重要性长期以来没有反映到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中。上述基金公司高管表示,“很多科技公司包括国外的基金公司都做到了员工持股,但国内一直没有听说哪家基金公司在做股权激励计划。”对比海外经验,采取员工的资产管理公司比比皆是。比如,Fidelity(富达)的股权结构中,家族持股49%,员工持股51%,景顺集团也有40%股权为员工持有。

  不过,晨星中国(微博)张洁认为,股权激励实为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予基金经理激励的同时,更多的是把基金经理和基金公司的利益绑定在一起而非基金持有人,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很容易发生由委托代理问题引发的利益冲突。“基金经理可能为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而采取一些比较激进或者风险较高的策略。对于广大的基金持有人而言,这未必是个好消息。”

  推动股权多元化

  业内人士还指出,取消5%以下股东的审核,也会进一步推进基金公司股权多元化,便利民间资本进入基金行业,以及为基金公司上市扫除障碍。

  根据修订后的办法,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放宽到50%以上,此举是为了鼓励主要股东为基金公司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持。但是如果出现上述情况,该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得经营与基金公司相同或者相类似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此外,修订草案还强调总经理必须为基金公司董事。从目前的情况看,大部分基金公司中总经理均是董事会成员,一些没有进入董事会的基金公司总经理将会由此增强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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