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证监会松绑基金和QFII 助推场外资金入市

  拟放宽QFII门槛和持股比例、降低基金公司准入及业务管制、为推出发起式基金及基金公司上市预留法律空间

  ⊙记者 马婧妤 孙霖

  支持基金行业创新发展,加快推动基金业向现代财富管理行业转型的措施,密集出台。

  昨日,证监会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细则的修订草案、《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下称《QFII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正式发布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下称《运作办法》),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拟修改《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下称《专户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从新的监管内容上来看,体现了放松管制、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基本思路,即“拓宽基金公司业务范围、扩大投资标的、松绑投资运作限制、优化公司治理、规范行业服务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引入QFII投资者,《QFII办法》从降低资格要求、增加运作便利性、扩大投资范围、放宽持股比例限制等方面作出修订。按照修订稿,境外长期资金申请QFII资格的要求降至“2年经营时间、5亿美元证券资产规模”,QFII可以自有资金单立账户投资,所有境外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由20%提至30%,同时拟允许QFII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

  持股上限从20%提高到30%;允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证监会昨日就《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对QFII资格要求、投资范围与持股比例等进一步松绑。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还表示,未来,证监会将继续加快QFII资格审批,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提高QFII投资额度上限。

  据了解,本次《规定》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降低QFII资格要求,扩大投资范围,并放宽QFII持股比例限制等。

  具体来看,为体现鼓励境外长期资金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政策导向,《规定》拟降低QFII资格要求,将资产管理机构、保险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金、主权基金等的经营时间由5年降为2年,证券资产规模由50亿美元降为5亿美元。

  在增加QFII运作便利方面,《规定》将允许QFII为自有资金或管理的客户资金分别开立证券账户,并通过修改相关规定,满足QFII选择多个交易券商的需求。

  同时,在目前已经允许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基础上,《规定》还将扩大其投资范围,允许QFII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监管层还放宽了QFII持股比例,将所有境外投资者的持股限制由20%提高到30%,单个境外投资者的持股限制不变。

  为加快QFII资格审核,《规定》还明确QFII资格申请文件的电子提交方式,并简化了申请资格文件的要求。

  “由于部分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规模巨大,目前我国10亿美元的QFII额度上限难以满足其投资需求。”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以大型养老金和主权基金为代表的多家机构投资者,在获批QFII资格后,仍在积极申请增加投资额度。

  据透露,证监会将继续加快QFII资格审批,并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提高QFII投资额度上限,增加QFII开立资金账户和运作的便利性,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