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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利辩护律师称李犯罪证据不足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2日 13:48  一财网

  李旭利辩护律师称李犯罪证据不足,并建议当庭释放。律师表示,本案之关键在干利用二字的界定。

  “李没有利用未公开信息的动机,李是公募基金行业有名的投资高手,其买入行为更多的是一种专业判断,他在交银施罗德基金(微博)抛售银行股很久后才卖出工行和建行的股票,足以证明并非利用未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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