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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拓涉嫌老鼠仓被执行逮捕 不配合稽查人员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4日 06:1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柯智华

  中国证监会首次证实原交银施罗德基金(微博)公司基金经理郑拓涉嫌“老鼠仓”。

  证监会昨日通报称,郑拓在2007年3月到2009年8月任职交银施罗德基金期间,利用未公开信息,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交银稳健基金买入或卖出股票50余只,非法获利1400余万元,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而早报记者获得的权威消息显示,近期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已对郑拓执行逮捕。

  今年44岁的郑拓曾被业界认为是最有理念的基金经理之一。其历任君安证券投资经理、贝尔德投资银行分析师、海富通基金(微博)公司基金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投资副总监。2009年10月其创立上海好望角股权投资管理公司。

  其间,他于2007年3月至2009年7月间管理的交银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取得晨星两年期和三年期五星级基金评价,并在全球著名商业杂志《福布斯》发布的2009中国基金排行榜中被评为十大最佳股票型基金之一。

  “郑拓不配合调查”

  对于郑拓涉嫌“老鼠仓”时间、交易股票只数、获利金额以及“老鼠仓”的简要路径,证监会昨日发布在网站的《证监会通报郑拓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情况》(以下简称《情况》)均作了简要介绍。

  “郑拓在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实际管理交银稳健基金期间,利用任职优势获取交银稳健基金投资交易未公开信息,使用夏某某、原某某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交银稳健基金买入或卖出股票50余只,累计成交金额达5亿余元,非法获利1400余万元。”

  与此相对应的是,“郑拓于2007年3月进入交银施罗德,2007年3月至2007年6月实际负责交银稳健基金的具体投资管理工作,2007年7月起担任交银稳健基金经理,2009年8月离任。”

  “本案中,郑拓使用的证券账户先后转挪于上海、哈尔滨、北京等地多家证券营业部,账户资金更是通过其亲属、朋友等10余人银行账户多道过桥走账,刻意规避监管,反稽查意图明显,极大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情况》说。

  《情况》还强调称,调查过程中,当事人郑拓、夏某某、原某某等均不配合调查。

  《情况》称,郑拓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和《基金法》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同时,该案“已经达到公安机关立案追诉的标准”。2009年2月28日刑七修正案实施,基金经理“老鼠仓”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证监会此前的说法是获利在15万元以上。

  而早报记者昨日从权威消息人士处获悉,近期,经检察院批准,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已经对郑拓执行了逮捕。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证监会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司法判决后,证监会将对其涉及的行政违法事项依法做出处理。”

  曾否认被捕

  目前尚不清楚郑拓案发何由。2009年9月郑拓从交银施罗德基金离职后,当年10月创建了私募基金公司上海好望角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情况》指出,2010年9月,证监会对郑拓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两三个月后,郑拓涉嫌违规被调查便在基金圈广为流传。2010年12月6日,郑拓在给早报记者的电话中说:“最近基金业内调查说法比较多,对此我不接受采访,但是能谈一下市场的看法。”

  被调查曝光后,郑拓基本上在公众视野中消失,而在2011年上半年,其旗下的两只基金深蓝1号和深蓝3号先后清盘,好望角公司网站也无法打开。根据上海市工商局(微博)网站信息,上海好望角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已于2011年6月13日注销。

  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2011年8月当某媒体报道郑拓被捕后,郑拓当日在接受另一家媒体电话采访中反问说:“你能打通我的电话,觉得我是否被捕呢?”这也是2011年郑拓惟一的一次媒体回应。

  典型基金经理“老鼠仓”

  值得一提的是,在《情况》中证监会还对郑拓老鼠仓案进行了点评和严厉的谴责。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案是典型的基金经理‘老鼠仓’案件,郑拓自上任基金经理到辞职的两年多时间里,利用基金经理职位特权,肆意盗取所在基金公司的非公开信息为己交易获利。郑拓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一度超过100亿元,单个交易日的交易金额动辄数亿元,存在着巨大的寻利空间,他利用非公开的基金投资交易信息,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同一公司股票获利,违背了基金从业人员对受托管理的基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负有的忠实义务,也侵犯了基金公司的商业秘密。”

  该负责人强调称,证监会将对基金业中的“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查实,严惩不贷,坚决打击。基金经理们应该时刻保持忠诚之心、敬畏之心,坚守职业道德,忠诚于投资者的利益,敬畏于法律的威严,决不触碰“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利益输送的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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