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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范勇宏王亚伟离职 基金业制度硬伤致利益失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7日 04:19  21世纪经济报道

  核心提示:一位接近王亚伟的人士说:“我要是王亚伟我也走。”李旭利也曾经说:“不是我们不正常,是王亚伟不正常。”

  消息称,基金业的黄金搭档、华夏基金(微博)元老人物范勇宏、王亚伟准备离职;

  消息称,注册地在天津,办公地在北京的天弘基金将成为这对搭档下一个起舞的平台。

  消息称,原华夏基金总经理助理郭树强去天弘基金正是为了给范、王二人打前战。范勇宏和王亚伟未来将分别担任天弘基金总经理和投资总监。

  消息称,范、王等人已经通过某种方式实现了对天弘基金的控制权。

  对于范、王二人离职的消息,华夏基金表示没有听到,却也未否认。而天弘基金某人士在一次内部聚会上被问此事时称:“范勇宏和王亚伟要来是天上掉馅饼了。”

  关于范、王离职的传言年年都会有,但这次注入更多细节。

  “他们肯定会离开的。”上海某基金公司高管评论。“我不觉得惊讶。”深圳一基金公司副总说。

  似乎,这对业内明星搭档继续呆在华夏基金,已经理由牵强。一位接近王亚伟的人士说:“我要是王亚伟我也走。”李旭利也曾经说:“不是我们不正常,是王亚伟不正常。”

  为什么在业内的心中,王亚伟就该离开?

  倾斜的利益分配格局

  “老将的纷纷离开不是孤立的,这里面有共性。”深圳某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表示。

  2011年,博时基金(微博)总经理肖风离职,老十家基金公司的总经理只剩范勇宏一人。国泰陈勇胜、南方熊双文、嘉实洪磊、华安韩方河、鹏华员瑞恒、长盛张佑君、大成龙小波、富国李建国先后离开。

  除了老十家,其他基金公司总经理的变更也马不停蹄。2011年共计47家基金公司在2011年变更过高管。基金经理的变动更加频繁,2011年来共229只基金发生基金经理变更,涉及56家基金公司,其中60起为增聘基金经理,169起为变更基金经理。

  同花顺统计,基金经理的人均任职年限1.63年,平均从业年限为2.46年。

  而范勇宏和王亚伟的基金从业年限已经接近14年,在1万多人的基金队伍中,确实显得“不太正常。”

  “股东利益、管理层利益、基金经理利益相互之间的冲突造成了基金行业流动性偏大。”上述深圳某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说。

  在整个基金产业链的利益分配过程中,基金公司工作人员处于弱势地位。

  2011年,64家基金公司合计收取管理费达到288.64亿元,但这当中,47.41亿元被销售机构拿走,占管理费的比例上升到16.42%。于是管理费还有240亿元待分配。

  然而,这只是表面的情况,基金公司最终获得的利润远没有那么多。事实上,为了激励渠道的销售人员,基金公司都会给其奖励。据业内透露,这部分费用大型基金公司占到了管理费的40%左右,小型基金公司最高占到了90%。

  如此下来,留给全行业的收入只有100多亿元。这部分将主要由基金公司股东获得。根据基金公司股东的年报,股东会提取60%-70%左右的基金公司净利润。如兴业基金、银华基金(微博)、长城基金(微博)、富国基金(微博)、海富通基金(微博)等公司在2011年上缴股东的红利占上一年净利润的比例均在60%~70%之间。

  还有更多的,本次传言事件的主角华夏基金,中信证券过去三年几乎将华夏基金期末可分配利润“攫取”殆尽。

  “股东,尤其是后进的股东其实并未给基金公司发展带去帮助,但是却不断索取,并尽可能减少公司开支,基金行业内的很多人都不满。”有基金公司高管直言。

  基金从业人员难免会有想法,“辛辛苦苦都为了什么事也不干的股东”。另一方面,如果股东对利润追求过大,也会进一步影响到基金公司的各项投入,包括人力成本的投入,这也会增加基金从业人员离职的意愿。

  持有人利益之伤

  需直面的一个行业问题是,当下的制度设置或将直接造成股东和持有人的利益冲突。

  有基金公司人士表示,2007年大冲规模就是从股东利益出发,而和投资者利益冲突。

  “如果不是2006年、2007年基金公司为了获取更高暴利来冲击规模,许多基金持有人是不会遭受如此损失的。”深圳某基金公司副总说。

  但为投资者考虑的基金公司却在后来发现吃亏了。

  比如兴业全球基金(微博),该公司2007年不仅没有发行任何一只新基金,还关闭了大部分的偏股型老基金的申购,不让投资者套在高点,并在6000点向投资者发出信件提示投资风险。当年同样封闭基金产品的还有上投摩根基金(微博)公司。

  但2011年年末,兴业全球的规模只有343亿元,份额314亿份。而在2007年大量持续营销及发行新产品的公司,比如博时基金规模高达1147亿元,份额高达1418亿份。

  “基金公司的股东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有时候是矛盾的,2007年大多数基金公司拼命扩张公司规模就是从基金公司股东利益出发。”北京有基金公司人士表示。

  而造成这一结症的根源在于基金公司的制度,在当下《基金法》中,基金公司的成立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运作方向就是为股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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