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跨市场ETF有望开启市场多方位变革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6日 08:18  中国经济网微博

  跨市场ETF推出可谓今年以来基金行业头等大事,近期围绕该话题的讨论赚足市场眼球。证监会公布的新基金审批进度表显示,目前沪深两市的跨市场开放式交易型指数基金(ETF)已获得受理,分别为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及联接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嘉实沪深300ETF。业内人士指出,这一创新不仅在于其跨市场的技术难度,更在于它将沪市、深市、股指期货3大核心市场进行了联接,有望开启中国资本市场包括经纪业务、投资业务等领域多方位的变革。

  券商经纪业务竞争格局将改

  沪深300ETF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与股指期货交易相结合。对于期现套利以及套期保值而言,ETF都是与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拟合度最好的现货选择。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跨市场ETF第三次全网仿真测试已经完成。业内人士表示,沪深300ETF推出,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为了保证跨市场ETF有序推出,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2月28日召开“跨市场ETF相关业务及技术准备会”。此次会议重在落实跨市场ETF的产品和技术开发方案、确定测试时间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从相关券商处获得的会议通知显示,监管机构已指示跨市场ETF市场参与各方各项工作须尽快准备就绪。目前,产品及技术方案已基本确定。这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将迎来一个新的里程碑产品。

  上述两只产品分别由华泰柏瑞基金(微博)与上证所等合作、嘉实基金(微博)与深交所等合作开发。面对跨市场ETF存在的两个交易所、两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的天然屏障,两只产品的方案也有所大同,这也是市场最为关注的焦点。

  业内人士表示,跨市场ETF相对于单市场ETF而言有许多新的挑战。为解决这些挑战,目前上证所、深交所分别联合不同的基金管理人,进行了T+0、T+2两种不同清算交收模式的创新尝试。

  华泰柏瑞基金有关人士表示,正如电话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曾经给证券公司带来的变革性冲击,支持日内高频交易、瞬时跨市场交易的T+0模式ETF,有望在未来3至5年改变现有的券商经纪业务整体格局。首先,沪深300指数作为目前A股市场惟一一只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有望使得同一标的的ETF,尤其是方便股指期货投资者使用的产品,其交易量放大的杠杆效应能充分体现。其次,ETF本身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套利,以及二级市场交易等各类丰富的进出手段,会进一步放大其交易量。

  基金产品创新空间得以打开

  当前A股市场已具备运用融资融券进行T+0套利的政策背景和运用的现实可能性。套利效率不依赖于交收时间是T+0还是T+2,真正关键的核心是套利成本的确定性。

  “嘉实沪深300ETF的推出将满足股指期货推出后的现货需求,同时还将打开产品创新的空间。”嘉实基金有关负责人表示,沪深300ETF的推出,正引领基金业的产品创新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跨市场ETF第一次实现沪深两市的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系统联合运作,它的推出不仅对指数资源的深度开发、股指期货的功能实现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也为未来其他大类商品ETF打开技术空间。

  首先,沪深300ETF满足股指期货推出后的现货需求。沪深300指数股指期货推出已近两年,投资者在进行期现套利时需要使用对应的现货投资工具,而市场上现有的沪深300指数基金由于现金拖累及申购赎回冲击等原因,导致其跟踪误差相对较大,而使用目前市场上流行的上证180ETF+深圳100ETF组合来作为现货工具,效果也不理想。

  其次,沪深300ETF打开了产品创新的空间。沪深300ETF突破了现有的单市场ETF模式,第一次引入场外非担保交收,这种交收模式,不但适合现有的股票市场,也为债券型ETF、商品ETF等产品创新提供了借鉴。同时在沪深300ETF的基础上,结合股指期货可以开发出更为多样的衍生金融产品,给投资者提供更为个性化的选择。

  针对目前部分投资者将套利效率与证券交收效率混为一谈的认知误区,嘉实基金有关负责人表示,现有这种“场内申购赎回、T+0证券交收的套利模式”不是实现ETF功能的惟一模式,更不是全球通行的申购赎回和套利模式。成熟市场的申购、赎回全部在场外进行,证券交收普遍在T+2之后完成,如美国市场的ETF份额T+3日才交收,但也可以做到T+0套利,美国之所以可以达到T+0套利效果的原因,关键是运用了融资融券机制。当前A股市场也已具备运用融资融券进行T+0套利的政策背景和运用的现实可能性。因此,套利效率不依赖于交收时间是T+0还是T+2,真正关键的核心是套利成本的确定性。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相关专题: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