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基金 > 第十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 > 正文
在12月2日举办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与会监管部门领导质疑基金在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哄抬价格行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基金公司应理性参与新股发行询价,提升新股定价能力,促进IPO的合理定价。
她指出,目前基金参与新股发行的程度有所上升。据统计,在中小板和创业板新股询价对象的占比是34%,而对应的有资格参与询价的基金数占比只有22%。但是基金公司在网下询价阶段,报价存在着定价不合理或高估现象。深交所内部研究报告分析表明,基金公司询价对象报价只有26%的比例,在承销商的估值区间内高于或者低于主承销商估值区间的比例,分别为41%和31%。
在每单IPO报价最高的前十家询价对象中,基金公司在中小板和创业板新股发行中的占比分别达到25%和32%。创业板报价最高的十家机构,频次统计排名中有三家是基金公司。因此,基金公司在一级市场中要强化估值分析和询价报价的内部决策程序,自觉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严于自律,理性报价,不能盲目跟风搭便车,更不能因为委托代理问题而出现人情报价,或哄抬发行价格的行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基金业行业普遍存在新股报价过高的现象。“很奇怪的基金公司80倍的市盈率可以接受,90倍的市盈率可接受、150倍的市盈率可接受,到那么高你怎么可接受的。”张育军直言。
他指出,高市盈率带来的恶果不堪设想,投资人首当其冲,遭受重大损失,其次是基金规模缩水,一、二级市场严重倒挂。他认为,当前资本市场参与各方天平过于向控股股东和原始股东倾斜,询价时,普遍存在搏傻心理,普遍对高市盈率存在一个过于乐观的预期,这是我们资本市场长期熊长牛短的一个重要原因。
他建议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市场机制约束,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当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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