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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李旭利非法获利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30日 03:00  新京报微博

  本报讯 (记者吴敏)证监会昨日通报,前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已被公安机关逮捕。证监会称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利超过1000万元,并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这是证监会首次公开通报李旭利案情况,此前李旭利被逮捕一事已被警方证实。李旭利曾是交银施罗德基金投资总监,更早之前就职于南方基金,是公募基金知名基金经理之一。

  据通报,李旭利案的时间为2009年2月28日-2009年5月20日,恰逢A股在2008年之后的反弹行情。这一时间可能仅为李旭利老鼠仓案延续至刑法修正案七之后的时间。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生效,此后发生的老鼠仓、内幕交易等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责,而在此之前发生的老鼠仓仅会被证监会施以行政处罚。

  此前有媒体报道,李旭利在任职公募基金期间操盘个人账户,最多操盘规模超过亿元,主要买入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其间李旭利管理的公募基金也买入了这些银行股。

  截至目前,已经有两例老鼠仓刑事案件宣判,其中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韩刚被判一年;光大保德信基金原基金经理许春茂被判3年缓刑三年,其老鼠仓非法获利209万元,但法院认定许春茂有投案自首情节。

  从获利金额看,李旭利案是目前披露的老鼠仓案件中涉案资金最多,获利亦最多的一桩。

  ■ 人物简介

  李旭利

  央行研究生部毕业,1998年加入南方基金,先后管理基金天元、南方稳健成长等基金,2004年开始任南方基金投资总监。

  200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2006年任交银稳健配置基金经理,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

  2009年7月加入私募机构上海重阳投资,旋即传出遭证监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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