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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李旭利和许春茂违法交易股票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30日 01:24  北京商报微博

  商报讯(记者 肖海燕)昨日下午,证监会通报了李旭利、许春茂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件,将分别对二人做出行政处罚。

  经证监会调查,2009年2月28日-5月20日,原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投资总监李旭利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旭利逮捕。

  2009年2月28日-2010年4月15日,光大保德信基金原基金经理许春茂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利209万余元。今年10月9日,许春茂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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