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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融范围扩大 上市基金恐出现大变局

  ⊙本报记者 周宏(微博)

  11月25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这意味着融资融券业务由试点转为常规。同时,沪深交易所还分别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将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纳入其中。两融的扩大对于上市型基金很可能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

  7支ETF进入融资融券范围

  此次《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发布,不仅意味着2006年发布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同时废止,也包含了诸多条款的调整。

  比如,最为关键的是,沪深交易所调整了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上交所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为参照上证180指数成份股并满足《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180只股票和4只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他们分别是上证50ETF、上证180ETF、上证红利ETF、上证180治理ETF。深交所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为满足《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98只股票和3只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此次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调整将于2011年12月5日开始实施。

  另外,根据上交所的规定,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最高为90%,仅次于国债95的折算率,远远高于个股和其他债券的折算率,亦显示了此次调整的力度。

  或将进一步激活ETF交易

  种种迹象显示,ETF交易可能被进一步激活。从过去几个月看,ETF领先于个股率先出现交易活跃和申购畅旺的状态,这种状态可能因为ETF被纳入融资融券的范围而被进一步激活。

  一方面,激活的可能是从股指期货——担当股指期货对冲品的若干ETF(尤其是深100与沪180系列ETF产品)——至相关成分股等整条链条上各品种的交易,由于ETF很容易成为融资融券标的,那么未来以类似操作,杠杆放大的成本会因此降低,无论是股指期货的套利操作,还是ETF的套利操作都将进一步活跃。

  另一方面,套利活跃后,ETF自身作为一个上市品种,可能吸引更多其他性质资金参与交易,这种由于参与者的增多和放大的交易量,带来的“交易深度”的增加,将给外部的大型资金进一步参与的可能,并最终导致成交开始向衍生产品的缓慢集中,这个过程类似于“马太效应”。

  可能影响相关公司和其他分级基金

  另外,ETF纳入融资融券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目前相关公司的情况,比如,此次规则修改初期,上证所第一批纳入融资融券范围的是四只ETF,分别是上证50ETF、上证180ETF、上证红利ETF、上证180治理ETF。分别由华夏基金(微博)、华安基金(微博)、华泰柏瑞基金(微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深交所第一批纳入融资融券范围的是三只ETF:深100ETF、中小板、深成指ETF。分别由易方达、华夏基金、南方基金(微博)管理。

  上述基金的存量规模可能会出现程度不一的上升,对于相关基金公司来说,在指数投资领域的领先位置和后续成长空间可能会进一步确立。

  也有人士提出,上述两融范围的扩大,可能会使部分“分级基金”的市场吸引力下降。

  比如申银万国(微博)的分析师杨鹏就认为,一旦ETF纳入融资融券标的,可能会成为所有股票类指数型分级基金低风险份额的催化剂,同时指数型分级基金杠杆份额目前的高溢价将不再合理,势必要回缩。他认为,由于配对转换套利的存在,低风险份额和杠杆份额之间存在跷跷板效应,杠杆份额溢价回缩也就意味着低风险份额存在较大上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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