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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推高中水电 买方机构的原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4日 05:26  理财周报微博

  理财周报记者 腾晓萌

  如你所知,本周最令人瞩目的事件,当属中国水电的上市、高涨与急跌。

  这只股票询价时,华夏旗下6只基金给出4.9元的报价,另两只基金报到4.5元。

  事实上,在所有的基金公司中,这并不是平均报价最高的一家。华夏之引人诟病,无非两条:其一,动用资金量太大引人关注;其二,其大股东中信证券是中国水电的财务顾问,难免瓜田李下之嫌。

  你还可以看到,在这只股票上市的前两天,不断有机构席位大单买入。

  在卖出股票之前,这样的投资永远是灰色地带,无人能够因此夸奖或者指责特定基金公司。一只股票的投资价值乃至投机价值,并不会因为一边倒的舆论而改变;否则,就根本没有投资或者投机这种事。

  即便最终投资亏损,也不能证明基金经理们是有意为之。无论如何精心研究,都无法保证最后一定能够赚钱。这一点,每一位散户都应该心有戚戚。

  国庆节前的一次聚会上,有两位朋友谈起对新发产品的憧憬。我问:你们的产品,会为股东接盘吗?

  他们说,我们正在请教律师,看怎么样把过程做到最干净,一定不能有违法的现象。

  我说,那你们到底会不会去接盘?

  他们说,我们正在问律师……

  最后我终于意识到,这是一场鸡同鸭讲的对话。即便是号称整个资本市场最严格的监管法规,也不能保证每一次投资行为都合乎道德。

  我相信,如同华夏基金一样,早晚你会在某一份询价结果公告上看到他们尴尬地出现。他们将为自己股东参与的项目报价或申购。

  几乎绝大部分现有的买方机构,都出自卖方。这样的原罪,将始终伴随着他们的整个投资过程。有很多人为自己的股东或者管理方接盘,也有很多人因为无法参与股东承销的项目而扼腕兴叹。问题在于,你永远无法从公告中得知,到底哪一次是帮忙性质或者指令性质的关联交易,哪一次又是深思熟虑的价值投资。

  另一方面,即便众所周知,卖方以买方股东身份出现多有不妥;但除了数年之前,证监会力推银行发起成立基金公司之外,并无其他政策突破。

  你可以看到,今年拿到批文的四家基金公司:平安大华、富安达、方正富邦与国金通用,全部与卖方关联密切,其中三家直接为券商发起设立。

  因此,整个基金行业将继续处于有罪推定之下。随着包括直投、PE在内的券商业务扩张融合,基金业将面临越来越多的利益抉择、法律难题和道德陷阱。

  几乎从这个行业创始之初,外界就不断追问:基金公司到底为股东负责,还是为持有人负责?

  这样的问题只因你知道,按照这样的安排,他们的股东和他们的持有人,利益真的无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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