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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将启动 难改销售大局

  ⊙本报记者 周宏(微博)

  中国的基金市场,终于将进入新的时代——拥有“独立”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的时代。

  根据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2号令)和10月15日发布的《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专业机构即将扩容。

  其中,最受瞩目的是所谓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新规,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变更,名称中应有“基金销售”字样。专业的基金销售公司很快会进入大众视野。

  新规显示,符合《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拟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可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材料等规定,这应该让不少业内人士心潮澎湃。

  在等待了多年后,一直徘徊在门外的大量基金销售机构和个人开始看到规范、发展的希望了。对于投资者而言,有了新的获得专业基金销售服务的渠道。而对很多矢志从业的人员而言,在基金销售服务的巨大蓝海中,或许孕育着巨大的机会。从长远而言,这是个重要的开始。

  不过,从短期看,基金销售市场的格局仍然难以改变。

  其一,市场现状决定,主流的银行销售渠道中的诸多基金销售能力,对于投资者的决策仍然具备重要吸引力。对于诸多接触基金的投资者而言,银行仍然是“安全”而“专业”的象征。尤其是前者,对于投资者的心理影响巨大,普通的专业公司乃至基金管理公司自己也很难改变。

  其二,投资者成熟程度决定,其对于基金销售服务的质量体验不明显。在业内被长期诟病的“投资短期化”、“强调排名”、“轻视投资适应性”、乃至诸多类似误导的做法,与其说是银行渠道的问题,不如说是投资者的能力问题。这就好比,如果食客对于“菜的好坏”本身都不具备鉴别能力的时候,很难想象厨师和餐馆会有提升厨艺的动力。

  其三,专业机构缺乏直接、迅捷的到达投资者的方式和手段。网络或许是未来的一个方法,但未必是现在的方法,更不止是专业销售机构的方法。

  这是有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的时代,但还不是他们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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