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魏玉卿 发自北京
10月9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对原光大保德信投资总监许春茂作出一审判决,以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许春茂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
这是继韩刚之后,因“老鼠仓”事件获刑第二人。该判决一出,立即引来不少业内人士、网友的讨论。对照这两个案例的涉案金额和最终判决,目前已被逮捕的李旭利,其涉案金额坊间传闻巨大,是否会成为下一个被严判的对象?
网友直言:判太轻 没震慑力
此次对许春茂的判决,一些投资者在微博上直言:“判的太轻,对‘老鼠’们完全没有威慑力!”还有网友表示:“判三年缓三年,获利209万罚210万,犯罪成本何其低,做贼心虚者对照此案,心中大石头落。”
据经审理法院查明,许春茂在2009年2月28日至4月15日,担任光大保德信红利基金、均衡精选基金基金经理期间,在红利基金、均衡基金进行买卖股票情况的信息尚未披露前,利用职务便利,先于或同期买入或卖出交易股票68只,金额达9500余万元,非法获利209余万元。许春茂属投案自首,在2011年4月18日主动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接受调查,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今年9月初,证监会发布了《2011年上半年证券稽查执法情况综述》。该报告显示,上半年证监会共受理案件线索124起;新增案件调查83起,其中内幕交易案45起、市场操纵案7起、信息披露违规案7起、其他类型案件24起;完成案件调查105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起;收缴罚没款4691万元,完成跨境执法协作案件12起。
李旭利案判决“引以为鉴”?
公募基金业发展13年来,有统计显示,在证监会公布的基金经理“老鼠仓”名单中,包含许春茂在内,目前已有8位基金经理因 “老鼠仓”落马。而许春茂是继韩刚之后,因“老鼠仓”事件获刑第二人。
事实上,早前对于韩刚的判决,投资者就质疑,“老鼠仓”量刑过轻,处罚力度不强,不能起到根本的震慑作用。今年上半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长城基金(微博)原基金经理韩刚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作出公开判决,判处韩刚有期徒刑一年,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1万元。许春茂案“落锤”后,同样也引来投资者质疑。
对照这两个案例的涉案金额和最终判决,目前更引人侧目的是正在被调查的李旭利,在今年9月初的媒体报道中,这位曾经的明星基金经理因涉嫌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已被上海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消息一出便引起了业内震动。据某媒体报道,李旭利“老鼠仓”案涉及的股票是工行、建行等权重大盘蓝筹股,涉案金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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