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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春茂获刑3年缓刑3年 老鼠仓获利209万元

原光大保德信投资总监许春茂 (资料图片)原光大保德信投资总监许春茂 (资料图片)

  上海市静安区法院9日以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对原光大保德信投资总监许春茂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许春茂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许春茂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许春茂是上海市基金业首名因涉及“老鼠仓”而获刑的基金经理。

视频:上海首例老鼠仓案宣判 明星基金经理被判缓刑媒体来源: 东方卫视《东方夜新闻》

  经审理法院查明,许春茂自2006年7月起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微博)管理有限公司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09年3月4日起兼任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而在2009年2月28日至4月15日期间,在红利基金、均衡基金进行买卖股票情况的信息尚未披露前,许春茂利用职务便利,亲自或通过MSN通信、电话等方式指令原校友张某在原先大学校友“史**”、“王**”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买入或卖出交易股票68只,金额达9500余万元,非法获利209余万元。2011年4月18日,许春茂主动至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接受调查,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许春茂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利用掌握的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许春茂能够投案自首,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确有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了缓刑的判决。(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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