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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私募力推目标回报 捆绑赏罚机制

  ⊙记者 郭素 ○编辑 梁伟 张亦文

  A股市场震荡加剧,私募业绩低迷、发行遇冷,逼迫私募产品不断创新。近期,多家明星私募主推“目标回报” 型阳光私募产品,其嵌入了利益捆绑机制和“赏罚”制度,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分别有重阳投资、武当投资、云南信托、星石投资等4家明星私募公司成立了5只“目标回报”型阳光私募,包括“重阳目标回报1期”、 “重阳目标回报9期”、“ 武当目标回报第3期”、“ 中国龙目标回报1期”、“ 外贸信托·星石目标回报1期”。

  专业人士指出,“目标回报” 型阳光私募产品,即为在规定时间内,如果投资该产品收益达不到前期设定的目标,私募公司将之前收取的部分业绩报酬补偿给投资者。同时,产品设定风控目标,如果净值在某段时间内低于该目标,则大幅降低或减少该段时间的管理费,以起到惩罚和警示作用。

  据悉,目前的“目标回报” 型阳光私募一般3年为期,目标回报50%,业绩未达到预期,投资顾问将以计提的浮动业绩报酬的50%进行补偿,管理费则通常浮动收取。

  以目前合赢投资正在发行的一款“目标回报” 型阳光私募——“合赢目标回报5期”为例,该产品3年目标收益50%,三年期满,如产品累计收益率未达50%,则投资顾问计提的浮动业绩报酬的50%将补偿持有三年期满的信托份额(以补足三年累计收益50%为限)。

  合赢投资相关人士表示,该产品只有在净值达到1.05元及以上才能计提浮动报酬,同时,管理费收取也与业绩挂钩,当产品净值低于0.95元(不含)或净值对比最近连续六个月的最高信托单位净值下滑幅度超过15%(含)时,投资顾问都不收取当月投资顾问管理费。

  “目标回报型阳光私募产品将管理公司和投资者风险捆绑在一起,说明对自己投资能力的肯定与信心。” 融智评级研究员彭晓武如此表示。不过,他也进一步补充道,尽管该类阳光私募强调目标回报,但不能确保实现,不是保本保收益的品种,投资者应以长期视角进行阳光私募投资,使资产在可控的范围内实现长期增值。

  事实上,今年以来由于A股市场比较低迷,私募基金产品业绩和发行双重遇冷,但私募基金产品的创新却层出不穷。除上述目标回报型产品外,其他如投资于一级半市场的定向增发类私募基金、并购型私募基金、首只葡萄酒投资基金等都出现在私募基金市场,并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

  “与境外相比,境内私募产品创新还有很大空间,可以通过细致的查找来发现资本市场的投资机会。届时,私募行业并非只是简单的规模越来越大,而是能为投资者通过各种类型投资策略来实现资本的升值。”海通证券基金分析师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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