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基金非法获利1500万元,可能面临3000万以上罚金
深圳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顾某泄露内幕信息案,被告人顾某因泄露内幕信息致基金公司非法获利近1500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另据深圳南山区检察院官方微博昨晚最新消息,顾某及相关基金公司将被处以3000万元以上巨额罚金。
商报记者 姚晓丹
律师:中小股民利益损失赔偿难
经查证,被告人顾某系深圳市劲嘉股份[10.14 0.00% 股吧 研报](002191)投资关系部经理,在一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上,获悉公司正在与某国外烟草公司洽谈合作,且订单量很大,可能给公司带来巨额利润。顾某多次在不同场合将该内幕信息泄露给多家基金公司,其中有两家基金公司在获悉该内幕信息后,在顾某所在公司公开该内幕信息前,大量买入卖出顾某所在公司股票,从中非法获利近1500万元。
其实,该事件要追溯到2009年9月。当年9月11日,劲嘉股份高层在深圳宴请部分机构和市场人士,同时透露公司将与美国英美烟草公司合作消息。从9月14日开盘,劲嘉股份就迅速被直线拉至涨停,成交量呈7倍放大,连续三日换手率超40%。
9月19日,劲嘉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证实公司正在接触洽谈为美国英美烟草公司提供烟标印刷合作事宜,并明确称美国英美烟草公司是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的国际性烟草企业。然而不到2月就发生戏剧性变化,11月6日,劲嘉股份称,因工作人员将对外合作方名称翻译错误,合作公司原为一小公司。当日复牌后股价低开低走,最终大幅收跌。
2010年1月初,劲嘉股份再次公告称,终止与Native American公司进一步洽谈烟标业务合作。2010年2月12日,深交所以信息披露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为由,对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庄德智和常务副总经理沈海祥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此,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的王智斌律师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及当事人将负三方面责任,一是主要相关人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二是追究行事责任,即相关公司及责任人将受到证监会的处罚;三是民事责任,即对中小股民的赔偿,因为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泄露通常会导致股价的大起大落,按照有关规定是要给予中小股民一定赔偿的,但是怎么界定、赔偿多少,以及衡量的标准,目前都还没有具体可操作的,因此,对中小股东的民事赔偿很难完成,截至目前,还没有实践过这样的案例。”
分析师:机构参与内部交易应严惩
根据该内幕消息泄露的时间节点、当时股价走势情况以及该公司公告的情况看,的确有很多基金在2009年3季度踩点入场,又迅速离场,且嫌疑很大。
商报记者查阅了2009年劲嘉股份的三季报,截至2009年9月30日,在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东中,有8只是基金,与2009年二季报相比,有7只是新建仓的,分别是长盛同庆可分离、建信优选成长、华安宝利配置、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汇丰晋信大盘、景顺长城新兴、广发核心精选。然而截至2009年12月31日,建信优选成长、华安宝利配置、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汇丰晋信大盘等四只基金便消失了。
“在理论上,涉嫌的两家基金公司属于共同犯罪,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也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获利将没收,同时还将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王智斌律师进一步分析称,“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内部交易是非常不应该,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同时最终对基民和股民都是不负责的。”
在好买基金研究员曾令华看来,对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是件大好事,“对内幕交易的打击,体现的是管理层的态度,严肃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打击不公平交易,此次,对基金公司的处罚将起到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