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李 玲)昨日,一则看似普通的法院宣判信息在基金业引起轩然大波。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顾某泄露内幕信息案宣判,被告人顾某因泄露内幕信息致基金公司非法获利近1500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涉案上市公司为劲嘉股份,而获利的两家基金公司或为汇丰晋信及另一家基金公司,但两家基金公司均对此予以否认。
经记者查证,该案件中的深圳市从事烟标生产的上市公司为劲嘉股份,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与烟标有关的包装印刷及包装材料的生产经营。据业内人士透露,涉案事件应与在2009年9月19日劲嘉股份对外发布了《关于与美国英美烟草公司洽谈合作的提示性公告》的内容有关,后来证明这是一“乌龙事件”,对外合作方应该是美国烟草贸易公司。去年6月,公告涉及的合作方举报称,劲嘉股份“乌龙公告”是其副董事长涉嫌操纵,为了在二级市场牟利。2010年7月27日劲嘉股份披露,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深圳稽查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立案调查。
有说法称,顾某及相关基金公司将被处以3000万元以上巨额罚金。那么,顾某泄密殃及的基金公司是哪些呢?据知情人士透露,涉案两家基金公司或为汇丰晋信及另一家基金。对此,记者致电两家基金公司相关负责人,但两公司均对此予以否认。汇丰晋信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目前公司没有收到任何来自证监会或检察院的处罚通知。该公司还向媒体透露,对于之前市场传闻的汇丰晋信基金投资总监及多名基金经理被有关部门调查一事,汇丰晋信表示当时所有购买劲嘉股份的基金公司都受到了调查,并不是汇丰晋信一家。另一家基金公司昨晚回应,经核实至今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且未收到任何由监管部门及司法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