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检察院官方微博(截图2)
被告人系某上市公司投资关系部经理,基金公司非法获利1500万
羊城晚报深圳讯 记者石华、通讯员李少麟报道:记者25日从深圳南山区检察院(微博)获悉,由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顾某泄露内幕信息案,被告人顾某因泄露内幕信息致基金公司非法获利近1500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据了解,被告人顾某系深圳市某上市公司投资关系部经理,在一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上,获悉公司正在与某国外烟草公司洽谈合作,且订单量很大,可能给公司带来巨额利润。顾某多次在不同场合将该内幕信息泄露给多家基金公司,其中有两家基金公司在获悉该内幕信息后,在顾某所在公司公开该内幕信息前,大量买入卖出顾某所在公司股票,从中非法获利近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