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薄继东 来自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网站的公告显示,原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中欧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总监许春茂,以及原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黄林的“老鼠仓”事件有了结论。前者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后者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罚款30万元。
经查,许春茂于2006年7月9日起担任光大保德信红利基金基金经理,并于2009年3月4日起同时担任光大保德信均衡基金基金经理。在任职基金经理期间,许春茂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本人操作或指使他人操作相关证券账户,持续以先于、同步于或稍后于基金买卖相关个股的方式牟取巨额利益。上海证监局根据有关线索介入调查,目前已调查终结。因其违法行为延续至刑法修正案(七)实施日后,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黄林则于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担任中国收益基金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及所掌握的基金投资决策重要信息,操作其控制的汉唐证券上海武进路营业部(现信达证券上海四川北路营业部)荆某账户,先于或同步于自己管理的中国收益基金买入并先于或同步于该基金卖出相同个股,涉及宁波华翔等股票8只,亏损54000.04元。违反了《基金法》和《证券法》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黄林的违法行为,本报曾在2010年11月23日率先于全国媒体刊出过题为《国富原基金经理被传遭立案调查》的独家报道。从最终证监会的公告来看,黄林的问题还不仅仅停留在传闻中的“通过MSN对外泄露公司持仓股票”的程度,“老鼠仓”行为被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