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基金 > 证监会修订基金公平交易制度 > 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我会结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第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实施三年来基金行业发展实践,对《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对《指导意见(修订稿)》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1年6月10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010—88061446
电子信箱:fundsupervision@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
邮编:10003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