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 王亚宁 创投市场2010年火热之后,一向野蛮生长的中国式PE的生态环境正在改变:《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日前正式付印,加上近期下发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监管范围扩大至私募股权投资(PE)、风险创业投资(V C),讨论甚久的PE监管正式冲出乱局,PE监管时代正悄然来临。
“此次《通知》的出台是首个规定对股权投资企业作出规范,”清科研究中心林婉婷分析,主要突破包括四点:首先,备案制度化。《通知》规定,规模达到5亿元的V C /PE须在首期资金到位后,在规定期限内到发改委备案;募集方式上,短信、讲座、研讨会等变相公募的方式一律不被允许,股权投资企业不得承诺固定回报、投资领域仅限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等;同时,在备案流程上比以前简化;另一个重大突破是,将外资V C /PE备案涵盖在内,指出“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为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的,应当由在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托管机构托管该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
数据显示,在国家发改委备案股权投资机构已达22家,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备案数也达30家以上。而此次《通知》主要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湖北等六省市先行先试。
“先备案,监管起来就会更加方便。”昨日上午,深圳某创投公司副总如是说。在其看来,国内创投进入井喷式发展时段,但水平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现象也十分明显。2010年,中国创业投资市场募、投、退全部创下历史新高。与此同时,投资价格居高不下、热钱疯狂涌入创投等现象也十分明显,行业规范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