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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26%股权逾亿拍出 亏损照样吃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2日 00:04  经济观察报

  赵娟

  牌照管制之下,属于稀缺资源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透着诱人的光芒。

  目前处于亏损状态的天弘基管理有限公司,其26%的股权拍卖拖延了一个月后于1月21日举行。原股东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兵器财务”)持有的这部分26%股权以1.079亿元落槌,较起拍价6500万元溢价66%。报出最高价4.15元/股的,是安徽芜湖高新投资公司(下称“芜湖高新”)。

  值得注意的是,天弘基金第三大股东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内蒙古君正”)仍有场外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能,这笔股权最终花落谁家还是未知。

  稀缺的股权

  2011年1月21日下午,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天弘基金26%的股权拍卖在北京兵器财务的一间会议室内悄然进行,拍卖公司为北京中天拍卖公司。

  在场参与竞拍的分别是一家券商、一家投资公司和一家信托公司,而内蒙古君正保留优先购买权。

  该笔股权由每股2.5元起拍,经过1个多小时举牌,直到由芜湖高新最高出价4.15元。公开资料显示,芜湖高新是一家地方国有控股公司,主要从事基础建设投资、资金融贷、担保和园区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等业务,为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在现场,内蒙古君正没有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在30日内仍有权表明是否在场外行权。

  天弘基金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注册地天津,注册资本1亿元,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兵器财务以及内蒙古君正分别持股48%、26%、26%,前两家均为原始股东,2008年5月内蒙古君正受让天弘原股东山西漳泽电力持有的26%的股权。

  目前,天弘基金管理着6只基金产品,截至2010年底管理资产规模合计75.18亿元,在所有基金公司中排名第51位,总份额92.83亿份。

  虽然已经成立了6年之久,但是在2006-2007年的基金业黄金发展期,天弘基金没有新产品发行,2010年中报显示,其管理费收入仅2922万元,在所有基金公司中排倒数第六。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告显示,截至2010年三季度末,天弘基金的资产为7475.33万元,负债为1335.98万元,净资产为6139.35万元,低于7年前的注册资本1亿元,处于亏损状态。

  根据上述数据,天弘基金的每股净资产仅0.61元,4.15元/股的价格相当于溢价5.8倍。与2004年入股时出资的2600万元相比,兵器财务该笔投资回报率高达315%。

  不过,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王群航认为,应更多地按照定性的角度来分析基金公司的股权价值。静态地看,天弘基金过去几年管理规模增长很慢,且公司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是动态地看,首先,2010年天弘基金的权益类资产业绩总排名达到了其成立以来的最好水平,天弘永定成长和天弘周期策略的收益率分别达到11.16和17.54%;第二,2010年天弘基金总体规模扩张速度较快,比2009年增长了30多亿元,增速达到67%。

  一位天弘基金内部员工称,“公司里许多是2008年后加入的新员工,前几年公司业绩不稳定,人员也不稳定,不过2009年后感觉较为平稳了。”2010年天弘发行了第一只指数基金以及一只分级债券基金,当时该分级债基30亿份一日售罄。

  目前,天弘基金的总经理胡敏来自兵器财务,记者了解到,胡敏已经因病休假近2个月,而有传闻是,胡敏已经递交辞呈。

  不同于其他公司,天弘基金的高管架构中未设副总经理一职,该公司督察长吕传红曾任职天津监管局、证监会公职律师。股权的变动必将会带来其管理层较大的变动。

  优先购买权未决

  其实,这场拍卖会本计划在一个月之前举行。公告显示,该笔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挂牌起始日为2010年11月15日,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即原定于12月下旬举行拍卖。

  本报了解到,一个月前卖方兵器财务因一些合同细节问题而突然推迟了拍卖,而正是在这前后,第三大股东内蒙古君正态度变了又变。

  根据国内的产权交易规则,在同等条件下,原持股股东可享受优先购买权,即可不参与场内举牌竞拍,在最高价落定后优先决定是否购买。据悉,最初内蒙古君正曾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而在原定拍卖日前又表示放弃,但紧接着再度表示不放弃,并解释称之前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文件是员工笔误造成。

  未来30日内,内蒙古君正是否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并不得而知。如行使该权利,内蒙古君正将拥有52%的天弘基金股权并成为第一大股东。

  目前,天弘基金的董事长为李琦,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两位董事分别来自兵器财务和内蒙古君正,监事会主席也来自内蒙古君正。

  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君正是一家主要业务涉足煤炭、石灰石开采加工、发电、特色冶炼、化工、物资流通等领域的大型民营企业。

  根据《基金法》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公司的主要股东须为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金融机构;非合资基金公司“主要股东最高出资比例不得超过全部出资的49%”。

  虽然《基金法》修改在即,放开股东门槛是讨论的一项重要内容,不过目前,作为非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内蒙古君正即使行使优先购买权能否获得证监会审批仍是问题。

  记者了解到,天弘基金现有大股东对数家竞拍人均持中立态度。而天弘基金的公司章程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需75%以上的持股人通过,也就是说,任何三方股东都有一票否决权。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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