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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多元化代销机构需纳入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 13:27  《机构投资》
王峰 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王峰 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保护创新,防止过度创新

  《机构投资》宁鹏 整理 过去六七年的公募基金从业生涯,主要从事基金产品开发设计、市场推广等工作,用几个字总结,那就是“审批、核准、备案、注册”,这八个字串起了一段岁月。

  这次《基金法》的修订,审批制改成注册制,一定程度上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让基金产品的开发设计更加契合市场环境。所以,许多市场从业者乐于看到这种变化。

  不过,值得提醒的是,从特定角度来讲,审批制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例如,对创新产品的审批,一定要严格把关,做好风险控制,不仅要保护创新,同时也要避免出现过度创新。

  所谓创新保护,就是给予创新产品特定的发展时间段。在公募基金行业里,产品的模仿与抄袭比比皆是,对创新没有保护,就会打击市场创新者的热情,削弱行业的创新动力。

  另外,过度创新是值得警惕的。透明、公正、风险适度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不能为创新而创新,如果过度偏离当下市场形势,就会产生负面效应。全球金融危机已经告诉我们这个道理。

  “市场化、非均衡”

  2010年公募基金行业的关键词必须提及的是“渠道拥堵”。

  2010年产品审批管道逐步放开,基金公司最多可以同时上报5只产品。产品牌照增多了,渠道牌照却没有任何变化,全年基金产品的发行就出现了非常拥堵的景象。

  举例而言,基金产品发行就像北京的环路交通,车牌成本很低,数量不断增多,新车又不断上路,北京环路就那么几条,核心区的二环、三环更是人人都要走,拥堵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我们对2010年的基金行业做个小结,就是“市场化、非均衡”。

  我们预计,将来代销机构的范围会陆续扩大。这对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未来愈加多元化的代销机构,包括外资行、独立第三方、经纪人等,他们的行为是否一并纳入监管调整,适应何种法则,都需要进一步研讨。《基金法》的修改若在此预留了空间,将为公墓基金市场销售的拓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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