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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珀宏:寻找股东和持有人利益平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 11:55  《机构投资》
刘珀宏 天治基金公司原总经理 刘珀宏 天治基金公司原总经理

  《机构投资》朱依依 整理

  仅仅几年时间,基金行业就实现了几何式的增长。这不仅得益于中国资本市场快速健康的发展,也基于监管机构给予该行业极大的呵护和扶持。同时,长期以来基金从业人员艰辛的付出也是促使该行业飞速发展的原因。

  人力资源是这个行业最大的资源,对人才的预期管理极其重要。有一些人评价公募业绩比较中庸,公募基金抱团取暖。在我看来,这与从业人员认为利益上的不匹配有直接关系。比如,基金经理认为付出的努力和承担的风险与其实际所得不匹配,个人价值和预期与实际情况产生了一定差距,进而导致动力不足。随着基金行业快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从业人员,在付出巨大努力的同时也渴望更明确地分享行业发展带来的硕果。

  因此,要留住人才,就要给从业人员一个正确的预期和明确的预期。确立这种预期的过程,就是如何界定行业贡献是来自于基金从业者,还是来自于制度本身的优势。

  正确的预期,是指使从业人员意识到自己的努力可以分享公司成长的果实。明确的预期,就是在《基金法》里写明从业人员能不能享有股权激励。若有,是多少;若没有,也请说明。

  在我看来,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严格的监管措施是让持有人放心的根本,特别是广大中小散户。目前,高端客户多倾向于投资私募产品和公募基金公司的非公募产品。从客户结构上来说,公募产品已成为中小客户主要的理财对象。如果市场出现大幅波动,中小散户的利益将最先被破坏。

  由于中小散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而言,如何让普通投资者接受一定程度的风险波动是公募基金面临的问题。

  我认为,《基金法》应该在如何加强基金公司监管的问题上做一些更具体的规定,最起码要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管制度上没有漏洞,使公募基金在市场出现大波动的情况下,真正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比如,在公司治理结构层面,应考虑如何完善风控体系、弱化短期业绩的压力、更好地平衡持有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等。在监管制度层面,应考虑如何使产品更具灵活性,更好地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精神,让基金公司真正成为稳定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我们曾开玩笑说,基金公司成立之初,就有两个妈,一个是股东,一个是持有人。管理层既要考虑来自股东的压力、接受股东的考核、满足股东对利润的要求,又要平衡持有人利益。我认为,应该给基金公司员工提供更大的动力,在充分考虑持有人利益的同时把股东利益放在适当的位置,以此促进全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新的《基金法》能就以上几个方面,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以及怎样去做,最终使大家解读起来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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