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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降低新基金公司设立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 10:39  财经网

  【财经网专稿】记者 闫铮 11月2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洪磊在2010年金麒麟上表示,未来将逐步降低新基金公司设立的门槛,使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公司股权成为可能。

  洪磊表示,公募基金从业人员不能持有公司股份,已经成为公募基金发展的障碍,引入股权激励制度,有望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他还表示,公募基金从业人员的股权激励制度推出将分三步走,一是新修订的《基金法》加入允许从业人员持股的条款,放宽公募基金股东的范围。二是在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证监会将取消基金公司发起人的限制,开放一批由从业人员持股的新基金公司;三是在新基金公司的影响下,将促使老基金公司对资产进行评估,并对旗下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洪磊表示,虽然公募基金行业自成立以来,基金经理和基金公司高管离职比较频繁,但从证监会跟踪监测的情况来看,近几年只有10%离职的基金经理从行业流失,从全行业的角度看,人才的流失并不严重。不过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让从业人员持有股份是必要的。

  北京大学国际投资管理协会名誉会长、原基金法起草小组组长王连洲表示,目前修改《基金法》,允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公募基金股份,时机已经成熟,并没有什么障碍。目前公募基金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应当打破少数机构对基金公司股东资格的垄断,让更多的人和机构成为基金公司股东的资格。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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