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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首次公布基金易违规事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2日 07:19  东方早报

  基金公司的违规行为及其监管处罚今后也有了对照。

  近日,由证监会基金部制定的《基金监督管理措施例举对照表》(下称《对照表》)使用说明已下发给全国各基金公司。基金业内人士称,这是监管层第一次总结出具体详细的日常行为对照表,从基金公司角度来说,对过去模糊地带有了具体可参照指标。

  早报记者获得的上述《对照表》显示,将基金公司的违规行为分为十大类别,分别为公司治理、基金投资运作、基金销售、人员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托管银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证券服务机构、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行为,共计列举了79种违规行为。其中,人员管理列举了违规行为最多,共计18种。此外,公司治理列举14种违规行为,证券服务机构则列举了12种行为。

  而涉及到模糊地带的违规行为包括:代理销售机构通过公共媒体销售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等方式,或者采用虚假宣传、预测收益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销售资产管理计划;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60%;采用任何方式向资产委托人返还管理费等,这些都明确表示违规。

  作者 早报记者 柯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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