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中国证监会6日发布《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基金管理人充分揭示保本基金的风险,说明保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所谓保本基金,是指通过一定的投资组合方法来实现投资收益,同时引入担保机制,以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投资本金保证的基金。
《指导意见》要求,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保本基金,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销售宣传材料中充分揭示保本基金的风险,说明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并说明保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指导意见》还要求,保本基金在保本期间打开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宣传推介材料中说明打开申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申购金额是否保本。
保本基金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策略以确保本金安全,并明确载入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保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应当采用举例或其他形式简明扼要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该基金的投资策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