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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启动了新股发行制度第二轮改革。投行人士表示,“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的措施,是赋予主承销商“配售权”的一种过渡,目前各家券商都在积极筛选合格投资者。从《意见稿》要求来看,大型国企、阳光私募以及股权投资基金最有可能进入询价对象范围。
本次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4项改革措施,其中第二点“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特别受到机构关注。以往A股市场参与询价和配售的对象限定为基金公司等六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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