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4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不再聘任刘传葵先生担任督察长,按规定报监管部门。
二、不再聘任于志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按规定报监管部门。
三、同意陆金海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按规定报监管部门。
四、同意拟聘任汪钦先生担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按规定报监管部门核准。
五、同意拟聘任孙胜华先生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按规定报监管部门核准。
特此公告。
附:简历
1、汪钦先生简历
汪钦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教育处,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历任三亚东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孙胜华先生简历
孙胜华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在中国信达信托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英国Wyvern (China) 投资银行、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法律工作。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六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