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收到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进一步督促规范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函》(基金部函[2010]448号),督促我司股东所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我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继续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工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关于进一步督促规范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华夏基金股权规范进展的汇报》(资证办字第014号)收悉。你公司承诺于今年9月30日前完成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挂牌转让工作,希望你公司信守承诺,在承诺期限内按有关监管规定尽快解决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规范问题。
鉴于你公司今年7月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股权规范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暂停受理、审核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于境内的公募基金新产品的申请及新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备案。如果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在今年9月30日前仍不能得到规范,我们将视情况对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及你公司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