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微博]
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微博]14日建议,大力发展多元化基金销售体系的同时,推动修改《基金法》,实现全部基金在交易所挂牌并开通申购赎回与上市交易两大功能,促进基金业大发展,打造基金销售领域的“国家高铁”。
他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在当前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发展面临较大困难的情况下,《基金法》修改在着眼引入私募推动从业人员持股等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如何通过修法推动基金行业生产力的解放,考虑如何让更多的老百姓和全社会受益这次基金法修改。
推动全部基金交易所挂牌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的一种,应适用《证券法》,建议全部的基金在银行代销和基金管理公司直销的同时也在交易所挂牌并开通申购赎回与上市交易两大功能,实现全部的基金既可以按照净值进行申购赎回交易,也可以在二级市场按照价格进行买卖交易。”胡立峰说。
目前,《基金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对开放式基金的定义是: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他表示,现在只有封闭式基金和少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交易所挂牌,场内基金合计只占到全部基金的10%左右。把全部基金都拿到交易所挂牌并不增加成本,在技术上完全可行,目前的障碍主要在《基金法》把开放式基金交易形态定义为申购赎回,由此造成社会与市场误解,以为封闭式基金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开放式基金在银行申购赎回。事实上所有的开放式基金也可以在交易所申购赎回。目前开放式基金挂牌得通过LOF和ETF的形式,以“其他类型基金”这个通道来实现,名不正言不顺,进一步大发展面临法律障碍。
胡立峰建议把这一条款修改为: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也可以在证券交易场所申购赎回与上市交易。这样的修改就把开放式基金从单一的申购赎回交易形态扩展到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两个交易形态。同时,修改《基金法》第五章《基金份额的交易》,突出开放式基金的上市交易,要求所有公开募集的基金在银行渠道和直销渠道申购赎回的同时,全部在交易所挂牌并开通申购赎回与上市交易两大功能。
他表示,如果公募基金上市挂牌,开放式基金从单一的场外运行模式转入到场内与场外并存运行模式阶段,依靠场内监管要求和信息披露标准,就把基金产品、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推向全社会,将大大提高基金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和及时性,也让场外体系中的投资者受益于监管要求和信息披露标准更严格的场内体系。
建立基金销售的“国家高铁”
蓬勃发展的高铁正在改变着中国社会经济与交通运行态势。但高铁的发展并不排斥高速公路、民航的发展,而是互相补充互相协调。
“中国基金销售体系多元化是大势所趋,但也要发挥交易所体系的优势,交易所体系就犹如基金销售领域的国家高铁。和实际中的高铁投资巨大相比,交易所这个‘高铁’已经建立并运行多年,启动全部基金挂牌,基本不用再投入建设,稍加改造就可以实现。”胡立峰表示,股民的沪深股票账户可以买全部股票,而基民买不同的基金要开不同的账户,如果持有60家基金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话需要开60个基金账户,且相互之间不能转换。如果全部基金都实现在交易所既可以申购赎回也可以买卖交易的话,那一个投资者仅凭借一个股票账户就可以买卖所有基金,也可以买卖所有股票,还可以买卖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债券。
他认为,交易所可为投资者提供大容量、标准化、通用化的全部基金的销售通道,银行网点可以把基金销售纳入居民个人金融服务范畴提供各家银行个性化服务,而独立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则为投资者提供有特色的、一对一的投资顾问服务。这种多层次多元化基金销售体系适合调动各类组织和各类参与人员的积极性。全部基金交易所挂牌,可以让有投资管理能力但缺乏渠道或者资源有限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交易所这个平台直接面向全国投资者,也让全国的投资者通过交易所这个全社会共有的平台实现对全部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了解。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国策,同样,推动基金销售领域的“高铁”这个公共交通项目,也应该成为基金行业的重要政策和广泛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