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基金行业最沸沸扬扬的传言,是华夏基金知名基金经理王亚伟的职务变动,他从华夏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职务任上下来,引发市场猜测无数。是去是留?是业绩不行还是另有任用?在媒体求证到这一事实之时,已经离王亚伟卸任这一职务一周了。
对于这样的事件,基金公司一般不会给出明确的说法,这一点我们没法苛责。但怎么说是一回事,说不说是另一回事。在这个自诩为资本市场上最透明、最阳光的行业。能不能不再与落后者相比,而是在现在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呢?
投资策略委员会是一个怎样的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是不是仅仅是“行政召集人”?对这个行业稍有了解的人都会持不认同的看法,进而根据他们的经验对这一变动给出自己的判断。但如果没有媒体偶然探知,这一变动可能更晚才能为投资人得知。
这让我想到上海的一家基金公司。2009年的7月,这家公司新发的一只基金在高位建仓,随后遭遇8月份的大幅下跌,继而运作这一基金的“投资部总监”被解职。
事后同行指出,该公司存在越过投研直接在8月份底部强制减仓的做法,这直接导致基金在当年9月份反弹乏力。暂且不论该公司自己的内部是非曲直,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在2009年9月就知道“投资部总监”被解职,多数投资者会意识到,这名基金经理一定会萌生去意。
2010年年中,该基金经理确实辞职了,这是公众得知基金经理辞职的时间。在此之前,该基金经理已经久不在任。
这多少是一种缺陷。每家公司的“投资总监”,“投资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的变动,并不在法定的披露信息行列。对于人员的变动,基金公司只披露基金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少数职位,即使在基金经理的变动披露上,多数基金公司也只披露辞任和上任,对于基金经理长期不管事、提早离开等,或不披露,或延缓披露。
对于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延缓披露的,也许这些问题不会每一桩都被媒体揭露出来,但一旦被揭露,都是一则丑闻;而对于那些不在披露行列的重要信息,即使不公开披露,基金公司能否以更开放、透明的心态,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告知自己的持有人?
看看基金行业自己的口号,“为信任奉献回报”、“您的一分投资,我们十分回报”等等,但在不利消息面前,这些原则都被解构了。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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