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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老鼠仓震惊基金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9日 07:45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李锐

  日前,在刚刚召开的陆家嘴金融论坛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内幕交易成市场监管的主要矛盾。而作为金融机构之一的基金公司,其市场地位和号召力不言而喻,而接连发生的基金“老鼠仓”事件,已对市场监管敲响警钟。

  老鼠仓处罚第一单:唐建、王黎敏案

  事件经过 2006年3月,唐建利用担任上投摩根研究员兼阿尔法基金经理助理之便,在建议基金买入新疆众和股票时,使用自己控制的“唐金龙”证券账户先于基金买入,后又借基金连续买入新疆众和,在该股股价不断上升之机卖出,非法获利约153万元。

  而王黎敏在2006年8月至2007年3月任南方基金旗下基金金元、基金宝元基金经理期间,使用自己控制的“王法林”证券账户,买卖自己所管理基金重仓持有的太钢不锈柳钢股份股票,非法获利约150万元。

  处罚结果 2008年4月21日,证监会公布对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唐建、王黎敏“老鼠仓”案处理决定,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各处罚款50万元外,还对两人实行市场禁入,而这也是证监会对基金“老鼠仓”开出的处罚第一单。

  融通基金张野“老鼠仓”案

  事件经过 2007年起至2009年2月,张野在担任融通基金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融通基金的基金投资与研究信息,并操作他人控制的“周蔷”账户,采取先于融通基金旗下的有关基金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的交易方式为他人牟取利益,其个人从中获取好处。此外,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间,张野还通过网络下单方式,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账户交易了广宇发展等多只股票,获取不当利益。合计获得违法所得229.48万元。

  处罚结果 2009年6月份,监管部门公布了处理情况,基金经理张野被处以行政处罚并实施市场禁入,没收其违法所得229.48万元,并处400万元罚款,同时被实施终身市场禁入,但未追究刑事责任。融通基金亦被中证监基金部责令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

  景顺、长城三基金经理“老鼠仓”案

  事件经过 2009年8月,深圳证监局对辖区14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的执业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韩刚、刘海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涉嫌账户金额从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深圳证监局随即启动稽查提前介入程序,展开立案稽查。

  处罚结果 2010年6月份,监管部门发布整改通报,对于涉嫌“老鼠仓”的基金公司提出了整改,并对长城基金时任相关管理人员杨光裕、关林戈、韩浩、彭洪波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并将公司和上述相关责任人记入诚信档案。同样,景顺长城基金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徐英、梁华栋、蔡宝美、刘焕喜也被作出类似行政处罚。至于对涉案基金经理的处理措施,则有待处罚结果的进一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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