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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报告基金别再拖拉作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6日 07:1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09年基金年报的披露工作到上周三已经顺利结束。这么多年来,基金公司在定期报告的披露上基本没有出现过延误现象,应该说,本报及其他兄弟媒体编辑记者的及时提醒很有些功劳,“挽救”了某些拖拉作业的基金公司。

  按照惯例,几家主要证券类媒体总是会在最后一批基金定期报告见报当日,制作相关专题版面,为的是及时为投资者解读定期报告中传递的信息。这就要求能够及时汇总定期报告数据,以便进行分析。而这个汇总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也替基金公司把了一道关。

  仅就笔者近几年的工作中所见,虽然多数基金公司都能很好地履行职责,但个别公司忘记及时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也不时发生,前后不下十次。

  某“老十家”基金公司,到了最后一个法定披露日的前夜,仍不见其季报传来。当时该公司马放南山,相关人员均已下班休息了。幸而本报编辑致电提醒,该公司才惊觉还有件重要的事情没做。

  一次季报披露日恰巧在周一,周日下午本报编辑统计时发现,独缺某驻地在京的小型公司季报。电话沟通后发现,季报披露本应不晚于季度结束后的第15个工作日,这一天季报应已见诸报端、公之于众,但该公司对此规定的理解出现偏差,误以为第15个工作日将季报传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即可,仍然悠哉悠哉,连托管行的流程都还没走。

  好在这些公司的定期报告看来事先已经准备好了,在得到提醒之后,都能赶在报纸截稿前提交,当然某些流程只能从权就简是免不了的。

  基金季报、半年报、年报的披露日期规定不尽相同。季报要按工作日算,半年报、年报要按自然日算,具体时限也有差别。遇到节假日变化或者闰年,当年的实际披露日期可能与往年相比也会出现小小的不同,需要重新计算。这可能是少数公司出现误算的重要原因。南方某公司的一位朋友,在我们提醒他时,就坚持半年报是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披露。没有办法,我们只好拿出《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来做说服工作。

  对公募基金行业来说,信息披露是一件大事,其中意义不需多说。3、4月份是基金信披密集期,年报出齐不久,再过十几天,一季报披露工作又将展开。希望基金公司都能不靠别人提醒,自觉地及时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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