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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费用新办法落地一周 动不了银行渠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2日 02:1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赵晓路

  日前,随着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实施,来自银行的理财经理的观点认为,规则实行一周以来,对银行代销基金和其他理财业务均影响不大。虽然新办法中关于针对短炒行为,征收带有惩罚性质的较高赎回收费的条款,这可能会使银行理财业务和基金销售策略更加谨慎,但银行人士表示,基金公司不会贸然开收。

  转换新规对银行影响不大

  就基金转换业务而言,通行的做法是,投资者无需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就可以将其持有的开放式基金,直接转换成该公司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按旧办法转换时,可对前后两基金的持有时间进行累计计算。

  3月15日开始实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后,非货币基金间做转换要多交一定的赎回费,而此前执行相关转换优惠的基金公司也取消了相关优惠。

  业内人士表示,按新办法,非货币基金间相互转换需多付出一笔赎回费,首当其冲作用到的就是从低费率的债券基金转入高费率的偏股基金。

  招行的资深理财经理安先生说,新规实行一周,对业务几乎没有影响。“以前做这个的客户就特别少,同一家公司的基金才能转,愿意做这个事情的客户本身就非常少。而且本来这个费用就不算低,客户频繁转换不划算,有这个能力的都去买ETF了,手续费低很多。”

  另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行长胡先生说,以往做转换的也基本是从高风险等级产品转向较低风险等级产品。很多基金公司要求银行不要把客户手上风险等级低的债券型基金向风险等级更高的混合型、股票型等转换。“所以新规定对我们来说影响很小。”但胡先生也表示,有一些基金公司并没有对风险高低不同的产品之间转换,设置为只能由高向低转。随着市场变化,客户青睐的产品类型每个时期内都有所差异,所以未来的影响情况还取决于市场的变化。

  “惩罚性”赎回费难开闸

  新办法规定,连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基金公司可以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对于连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0.75%的赎回费。并鼓励基金实施后端收费模式,随持有期限的增加手续费反比降低,三年以上免收。这无疑大大增加了短期炒作基金的成本。

  银行人士表示,如果基金公司真的开始收取“惩罚性”赎回费,这将在较大程度上改变以往的一些工作方式,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和基金销售时将更趋谨慎。与此同时,多位银行人士指出,虽然有了政策“撑腰”,但由于怕得罪客户,近期有基金公司开收的可能性很小。

  安先生透露,往常市场的变化基本上实时就能影响网点理财客流和基金业务量的多寡,“从1月底开始,基金销售情况就已经不太好。要真开始收,业务肯定就更少。”

  “每天都看基金净值的客户不在少数。”安先生说,“市场震荡中,做短线对客户来说再正常不过了。”安先生认为,许多基民赎回基金的目的是为避险,涨了一点就跑的也很正常。“惩罚性”赎回费的开闸,很多基民都会受影响,也给银行开展理财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

  “按新规定,就算我的基金7天里就有1.5个百分点的回报,我卖了也还是亏。可7天就涨1.5%,是什么概念啊?万一市场波动厉害了,我这心脏可受不了。”一位三年前开始在银行购买基金的客户说。

  胡先生表示,对短炒加收高额赎回费,将限制一大堆“短线”基民。他告诉记者,不仅是客户主动赎回这一方面,银行以往常常会根据市场情况向客户发布赎回提示。“客户很省心,虽然普遍缺乏专业知识,但对我们比较信任。我们每次发赎回提示,都能有6、7成的客户跟着赎回,频繁的时候半个月就会发一次。”但随着新办法的实施,一旦有公司开收,胡先生表示,该行的短线建议和提示将更加审慎。

  “都一周了,大家(基金公司)还是都没动,现在就看谁敢先收。”安先生说,“但近期估计可能性不大。”

  银行人士表示,如果基金公司真的开始收取“惩罚性”赎回费,这将在较大程度上改变以往的一些工作方式,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和基金销售时将更趋谨慎。与此同时,多位银行人士指出,虽然有了政策“撑腰”,但由于怕得罪客户,近期有基金公司开收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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