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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区别对待各类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7日 09:35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北京3月16日讯 (记者王继高) 15日,证监会在其网站公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至此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规则已初步确定。

  按照《指引》,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保本基金可以投资于股指期货,而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则被拒之门外。

  “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主要是套期保值为主,而固定收益类基金在这方面和股票型完全不同。”好买基金研究中心分析师曾令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解释为何各类基金被股指期货区别对待。

  《指引》规定,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在投资策略上要以套期保值为主,在任何交易日日终,买入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卖出的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同时,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的20%。

  “按照《指引》精神,股票型基金可以有20%的空头仓位,通过降低仓位和卖空指数,可以躲避大部分系统性风险。”曾令华称,由于混合型基金大部分投资范围在30%至80%,通过股指期货操作和降低仓位,理论上可以规避绝大部分系统风险。

  此外,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在股指期货持仓限制上也不尽相同。开放式基金(不含开放式指数基金和ETF)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95%;封闭式基金、开放式指数基金和ETF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值得注意的是,保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不受上述限制,但应符合合同中约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

  信息披露方面,《指引》要求拟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合同中写明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并且要在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在内的股指期货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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