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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民维权的三个非典型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3日 14:24  新闻晨报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

  一年一度的“3·15”又要到了,基金持有人发现,在投资基金的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涉及维权的问题,他们很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如何选择基金,能够尽量规避这些问题,也有很多窍门。

  夸夸其谈式营销基民切勿盲目跟风

  去年9月份,“一对多”专户开闸,掀起了一波发行热潮,尤其银行系基金公司依托便利的营销渠道,大力推广其产品,强大的投研团队和较高的预期收益激发了基民们对“一对多”的广泛热情。目前发行的一对多产品有一百多只,公布的仅十只左右,从可查的九只产品业绩表现看,成立至今,只有两只产品跑赢了同期沪深300指数,另有两只产品净值在1元以下,连本都没保住。

  对广大基民来说,在购买产品时,要对产品本身的风险收益特征及管理人的投研能力有深入的研究,了解其“一对多”专户团队的实力与经验。“一对多”专户的管理水平与公募基金的管理水平并无必然联系,如果说公募基金可以反映公司整体实力,那么,过往专户运作经验如一对一专户、社保、年金等和专户投资团队的能力,是决定“一对多”专户产品业绩的关键。而这些条件,并不是每个具有专户资格的基金公司都具备的。

  基金公司“乌龙事件”却由消费者埋单

  去年12月30日,交银“上证180公司治理ETF”的价格被推高至涨停,而巨大的价格波动源自异动。如果有散户在追涨时买入,第二个交易日以收盘价卖出。即使忽略交易费用,直接账面损失也将达6.5%。在其他价位买入的投资者也面临不同程度的损失。尽管交银事后成功追回套利资金的所得收益,但对自身低级错误所造成散户的利益受损却只字未提。

  目前,类似这样的投资者利益受损事件,还没有任何监管部门或渠道帮助其维权。除了监管部门尽快出台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相关法规以外,别无他法。为此,有法律界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借鉴海外经验,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

  “铁公鸡”就是不分红买基需精挑细选

  去年4月份,证监会发布基金分红新规,但基金“铁公鸡”不分红的现象并未明显改善。截至目前,仍有60只偏股型开放式基金成立以来从未分过红。去年,律师张远忠掀起了基民对待“基金公司不分红”的首次诉诸法律的维权行动。他向南方基金要求对“南方稳健2号”2007年近百亿元的可分配利润按照约定进行分红,涉及金额高达97亿元,折合基金每份可分收益将近0.7元。

  从持有人的角度来看,基金分红能让持有人获得实在的利益。首先,根据相关税收规则,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次,对于选择现金分红的投资者,因为分红部分没有赎回费用,所以减少了兑现收益的成本,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新增加了投资份额,也免收再投资的申购费用。再者,在市场行情动荡时,已实现收益分红给持有人能够“落袋为安”,以免遭受在行情大跌后净值亏损的损失。

  因此,投资者对基金分红普遍持积极态度,基金公司不分红除担心影响基金经理投资节奏外,也有更多的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排名等方面的考虑。如果投资者希望基金定期分红,可以选择契约中明确约定分红的基金,并敢于监督执行和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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