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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记者 郭久葳
中信证券持有华夏基金100%股权却迟迟没有按规定降低持股比例,终于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
中信证券今日公告称,证监会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暂停华夏基金新产品的申请;如果股权在2010年4月1日前仍不能得到规范,证监会基金部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三年前被动持有华夏基金股权
华夏基金作为基金业的王牌,管理资产规模最大。中信证券显然不愿意吐出这块“肥肉”。
在华夏基金吸收合并中信基金后,已经符合“一参一控”的要求,但是却不符合对基金公司股东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最高出资比例不超过全部出资的49%。根据相关规定,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中方股东出资比例则不受此限制,但外资股东持股比例至少要达到25%。因此市场普遍认为,中信可能引入外资股东。这样中信证券就可以只出售25%的股权,而不用出售51%股权。
2005年9月,中信证券出面托管、重组华夏证券。作为重组华夏证券的附加条件,中信证券被动收编华夏基金。
2006年7月,中信证券收购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分别持有的35.725%和5%的华夏基金股权。同年10月,以不超过1.6亿元收购北京证券持有的华夏基金20%股份。2007年9月12日,中信证券受让中国科技证券所持的华夏基金3.55%股权,受让西南证券所持华夏基金35.725%股权。至此,中信证券以9.2亿元的代价100%控股了华夏基金,折合每股6.67元。
根据规定,一家证券公司只能全资控股一家基金公司。而此前中信证券已控股中信基金,全资收购华夏基金后,中信证券必然面临旗下基金公司的整合合并。
2007年6月25日,中信证券收购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中海信托分别持有的中信基金31%、10%和10%的股份。由此,中信证券全资拥有中信基金。
历时2年之久的华夏基金吸收合并中信基金就这样悄然开始。华夏基金吸收合并中信基金完成后,中信证券超限持有华夏基金100%股权,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转让25%华夏基金股权可能最大
分析人士认为,中信将首选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转让25%的股份从而最大程度保留对华夏基金控股。假设转让25%的股份,中信证券可能一次性获得50亿元以上的收益。而中信证券收购两家基金公司的成本只有19.2亿元。
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基金公司股权价值定价指标“价格与管理资产规模比率?穴Price/AUM?雪”计算,华夏基金Price/AUM为7.2%。华夏资产管理规模达到3000亿元以上,华夏基金股权价值在200亿元以上。
招商证券金融行业研究员罗毅分析说,2008年华夏基金对中信证券每股贡献为0.18元,预计2009年每股贡献约0.25元。华夏基金的股权属于优质金融资产,而且未来中国基金业的发展空间亦不可限量,减持股权后的资金如不能找到同样回报率的投资渠道,那么出售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将从转让后开始显现。
中信证券2009年半年报显示,华夏基金基金管理费收入12.49亿元基金销售收入6775.83万元,占中信证券的营业收入14.7%。一旦按照监管规定出售华夏基金大量股权,可能得到一次性收益,但是对中信证券长期发展影响甚大,这也是投资者普遍担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