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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私募需要合法身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 06:01  时代周报

  一些专家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中国阳光私募在发展和操作上存在一些隐忧。“老鼠仓、操纵股价、非法集资,这些都容易在私募机构行业发生,如何规范和监管任重道远。”深圳大学金融研究所国世平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除业绩之外,这个群体始终无法得到一个“合法身份”,这使得私募基金无论在发展还是接受监管方面,都遭遇重重掣肘。

  与三羊资产问题相似的阳光私募中已出现两起案件。

  一是陕西鑫鹏去年出现巨亏,被投资者告上法庭,与陕西鑫鹏一起成为被告的还有发行商华润深国投。二是国贸盛乾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坊间流传其涉及“老鼠仓”。从这两个产品的净值看,都基本上已无积极管理迹象。而上述两起案件目前仍在审理当中,真相有待公布。

  深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私募人士表示,这两起案件对阳光私募行业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操守、对“四方监管”模式中各参与方履约的诚意和自觉性提出质疑,给整个阳光私募行业带来消极影响。阳光私募属于银监会和证监会等多重监管,在相关法律方面存在模糊地带。

  深圳金融顾问协会的秘书长李春瑜告诉记者,其实法律不禁止的就不违法,但很多公众认为,法律没明文规定为合法的即为违法,所以明确私募证券基金的法律地位非常重要。同时,私募证券基金当前最需要的不是“阳光化”,而是规范化。比如,募集方式和募集对象需要规范化,投资范围也可以更自由一些。通过信托方式就是规范的一个路径。

  毛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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